-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已經被資遣並且領了資遣費,之後又被留下來4個月為約聘人員
想請問各位前輩們,本人在一家婦科醫院上班快10年了,去年因為生產數下滑加上一名醫師要退休,醫院決定解散改組並資遣全部員工,但其他醫師還想繼續看門診,所以保留部分員工改為約聘人員簽約4個月後就沒繼續簽約,到現在3個月本人提出離職了,請問這樣還能跟院方申請「非自願離職書」嗎?(有問院方配合的顧問公司,被告知約聘4個月後留下的員工都是「正式」員工,所以不會開「非自願離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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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婦科醫院上班快10年了,去年因為生產數下滑加上一名醫師要退休,醫院決定解散改組並資遣全部員工,但其他醫師還想繼續看門診,所以保留部分員工改為約聘人員簽約4個月後就沒繼續簽約,到現在3個月本人提出離職了。
2. 您在醫院解散改組並資遣全部員工,離開醫院屬資遣,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書。
3. 約聘人員簽約4個月,在3個月提出離職,屬自願離職,無法開非自願離職書。
4.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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