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51-55歲

既是股東也是店長又是員工

目前經營一間餐飲店,與朋友合夥,因為我有經驗,所以由我管理,在經營穩定時,我不用時時刻刻待到店裡,因此股東認為我的薪水只能給20k。
最近因員工離職,我必須接替他的職務,整天都在店裡,股東又認為說我在店裡可以順便管理,(其他股東都不插手店裡的任何事務),所以無法給我管理者的薪水,理由是我是股東,要分紅、要領員工薪水、又要領管理者(店長)的薪水,他們認為我領得太多,請問這樣合理嗎?
193/2000

回答 5觀看 539
回答 5

您好
"多"什麼叫做多 ,"少"什麼叫做少 ,當每個人每月可以分紅100萬時 ,也許這點錢就是"少" ,當每個人每個月都分不了分紅時 ,也許這錢就是"多" ,既然大家都是股東 ,那就把遊戲規則訂出來 ,大家討論 ,大家遵守 ,沒有規則就訂規則 ,有規則大家就依規則做 ,沒有什麼你可以順便做 ,他可以幫忙做 ,做著做著就變成是應該做? ,如果是這樣打混仗 ,就會變成你現在這樣 ,所以 ,你還是要把遊戲規則訂出來 ,在沒訂出來之前 ,也不該是你要插手 ,有意見大家討論要有結果 ,回覆你的問題 ,沒什麼合不合理 ,遊戲規則訂清楚就好 ,合夥就是共同決議 ,如果共同決議要某一個人做 ,那就要授權 ,也要授錢 ,不是嗎? 不然又不是慈濟做義工 ,是吧 ,合夥的生意不好做 ,如我上面說的 ,賺錢 ,大家嘻嘻哈哈 ,不賺錢 ,大家都有怨言 ,斤斤計較 ,甚至反目 ,這也是人性的考驗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2人拍手・

您好,

您的問題牽涉到 "所有權" 與 "經營權",必須分開處理,不能混為一談,否則就會發生類似的爭議。股東是所有權,店長是經營權。您的身分包含了兩者。

股東領的是分紅,員工領的是薪水,店長除了薪水還有管理職加給。員工和店長領的酬勞是固定薪資,即使營運沒有獲利,仍然有基本的薪資。但股東沒有薪資,只有獲利時才能領分紅,而分紅也是股東共同同意後的共識。

合夥做生意,"合" 字最難寫! 如果沒有這個 "所有權" 與 "經營權" 的基本概念,合夥必敗。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1人拍手・

從工作內容來看確實您做了所有職位的工作所以在您的角度會覺得自己付出這麼多應該不同身份的薪水都要領到,但股東會覺得您領太多而有意見,不免會讓您感到委屈,合夥的一大難題就是如何跟朋友去規定清楚所有規則,建議您透過此機會,也讓股東們知道現在的狀況,如果和合夥經營最後都只有您一人知道經營情形,難保未來他們會不會為了其他事情有意見。

1人拍手・

1這位提問者是一間餐飲店的股東、店長和員工,由於經驗豐富,肩負管理職務,但薪資卻受到股東的限制,提問這樣的情況是否合理。
2 首先,作為合夥人之一,您的工作責任包括經營管理店面,這需要付出相應的努力和時間,應該得到合理的報酬。
3 若您兼任店長職務,應享有相應的薪資,不應因為身份為股東而被視為不需要額外報酬。
4 股東在分紅之外,店面的運營管理工作應視為獨立於股東身份之外的角色,應有獨立的薪資安排。
5 合夥人間應該平等對待,您在店面的貢獻應該受到應有的肯定和報酬,而不應因為股東身份而被剝奪其應有的權益。
6 最後,建議與其他股東進行溝通,清晰地表達您的角色和貢獻,協商出合理的薪資安排。股東拿年終紅利,店長領管理薪資,員工領作業薪資,完全獨立,沒有相互干擾的前提,股東的認知錯誤,若無法調整,再思考解決方案。
7 祝您能夠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獲得應有的報酬,並順利經營店面。

1人拍手・

您好
先謝謝您分享您所遇到的挑戰,根據您的描述您擔任了許多職務並且還需承擔餐飲店的風險,您可以招集您的合夥人根據一些法規或是相對應的職缺與職責理清楚,以避免後續延伸的議題

以上是我個人淺見提供給您參考
祝您事事順心

1人拍手・
1人肯定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