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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試用期沒有勞健保的工作該繼續待嗎?

待業了一段時間最近才找到工作
這份工作是新創公司的行政美編
覺得環境同事都還算不錯
除了沒有人可以帶我跟雜事比較多這點讓我有那麼一點不能接受
還有就是試用期的三個月沒有勞健保
薪資也相對低了一點

雖然有跟主管提過了
但還是只能等到試用期過才有勞健保
讓我開始思考應該要繼續待等到試用期過
還是先待著並一邊投履歷找新工作?
因為有一段時間沒有工作了
所以先不考慮裸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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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您好,

入職三個月沒有勞健保,這樣的公司不重視員工的權益,非常糟糕,不能拿 "新創公司" 來當作藉口。 您已經跟主管爭取卻還是必須等到滿三個月, 未來就算公司有獲利有前景,但主事者經營的價值觀仍然不重視員工,這樣的企業不適合長期發展。

您的想法沒有錯,不考慮裸辭,但要積極找下一份工作。
有了這次經驗後,記得下一次在面試時要問清楚,公司在挑人才,求職者也要慎選企業。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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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試用期沒有勞健保不正常,違法
法律上沒有試用期規定,但公司可以跟員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間法律規定要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提撥勞退等等法定項目一樣不能少,且請假、特休等等都得要按照勞基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辦理。
是否要繼續待下去,請自行決定喔!

祝福順利

3人拍手

您好,回答您的問題

問題中提到目前做的是沒有勞健保的工作,等於您沒有受勞基法保障,這很嚴重,資方嚴重違法。
而本身經濟條件無法裸辭,建議進入較有制度,有基本保障的公司,累積勞保年資,才是正常的勞資條件。

不建議久待...騎盧找馬走為上策。

另您提到待業了一段時間才找到工作,建議下班後或假日持續進修補足自身較不足的地方,讓企業主看到您的強項長才,轉化成您挑工作的境界。

工作都是辛苦的,克服了,就不難了,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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