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面試是否可攜帶前公司製作的作品集?
您好:我是今年應屆畢業生,國立大學-觀光休閒系畢業,過去曾在餐飲、補教、觀光業工讀。畢業後曾在公關公司做過企劃人員(公部門活動標案),後來覺得公司工作模式不適合,因而離職想轉換環境。
目前仍是以公關公司為主,想請問在面試時,是否能攜帶在前公司所完成的專案作品?(像是粉絲團、企劃書、活動照片、影片等),照片、影片、粉絲團等等屬於公開的內容,但想了解企劃書是否可提供給面試公司。不做營利用途,單純為面試的作品集。如果不能給企畫書,而面試公司卻要求攜帶,應該怎麼做呢? 謝謝!
您好,
1.照片、影片、粉絲團等屬於公開資訊,是可以用連結或簡報在面談時呈現,但是企劃案的內容、預算與細節,涉及前東家的機密,當然是不要提供為宜。
2.面試主管在面談時想要了解您的專業與功力為何?比較好的企劃專案呈現內容是成效,包含這個企劃是否成功拿到政府標案,執行後的具體成效(包含多少人點閱專案網站、多少人報名與參加活動、客戶滿意度、為組織帶來多少營收與利潤),有時候面試主管也會詢問執行專案企劃的心得與收穫,以及下一次您會如何改善與優化企劃過程。
~以上淺見請您參考~
基本上會有影響到前公司的資訊不能提供或建議不提供。
首要是名字,如果履歷上已經有前公司名稱的話,其實名字在作品集上隱蔽也就沒用了。
次者是數字,有關花費、報價、預算...等數字都不提供,不過基本上面試者應該從其他地方就可以推算出該作品企劃的上述數字是多少了,但無論如何,有關前公司的資訊特別是數字是不能明確說出來的。
最後是作品呈現方式
首要給一個觀念是作品集只是讓雇者瞭解你/妳能做什麼?
所以企劃中的規劃能力,目標設定,風險評估,執行成果,執行過程中的相關紀錄最好都有辦法呈現,這樣雇者才有辦法判斷這個企劃的優劣好壞以及你個人於此企劃中的產值,更甚者能判斷你/妳是否有沒有真正參與這個企劃。
以上資訊希望能幫助到你/妳,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不吝提出。
在面試時作品集是一個加分的條件,
但把所有作品沒有分類
只是會增加淘汰的風險,也會顯得雜亂無章。
因此不少人在應徵時,常會:
「讓過往作品看起來豐富,機會就會越大…」但事實證明會事與願違。因為往往一個疏忽,反到讓自己弄巧成拙!
如公司要求攜帶使用作品集,請務必從<作品所有權以及智慧財產權>
的角度出發,只要用於適當範圍內,就不會侵害到他人或是前東家的權利。
例如,此作品僅作為面試之用,
並不會侵害他人的權利,自然就可以。
也可以在了解要面試時,詢問公司作品集是否於面試完成後就可以帶走,
如果公司的說法奇怪,或是沒有要歸還,也請自行判斷是否還要去面試。
也建議在收到面試通知、準備前往前,先將作品集印出來,而這份紙本履歷與作品集,就會是最精簡的版本。作品集的增加是在你離開之後,能加強面試官對你的印象。
不論你曾完成過多少作品,也請挑選出具代表性的放在面試作品集。內容集中也需要補上名稱與內容描述,除了描述作品的背景,要讓面試官清楚知道,自己負責的部分為何、這份作品到底解決了什麼樣的問題,最後又得到什麼樣的結果。但也要注意千萬別因為不小心而洩漏了前東家的機密資料!
以上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小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