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104職場力》
因應國內本土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雖確診人數有下降趨勢,但對於「人流跨區移動」仍有疑慮,因此行政院拍板全國三級警戒再延長至7月26日,但部分民生消費產業、餐飲內用將有條件「微解封」。
經過國人的自律與相關作業人員的無私付出,確診數已大幅下降;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擔心民眾此刻若完全解封仍有群聚再度擴大感染的風險,因此為確保國人健康,經評估並向行政院專案報告後,由行政院長拍板定案、延長三級警戒至7月26日,詳細情況尚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佈。
請全國民眾持續落實遵循並配合現行警戒管制措施,與政府共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公司企業應同步落實防疫,注意員工健康安全。
以下《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相關的勞動出缺勤注意事項,以及要點提醒。
行政院拍板三級警戒再延至7/26!民生消費產業「微解封」,企業出勤相關防疫規範
由於本土疫情雖確診數逐步下降,但指揮中心表示仍未到可鬆懈的時間,為避免全國跨區導致傳播的染疫事件重演,決議將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
【新增】警戒延至7/26民生消費產業將「微解封」
雖全國三級警戒再度延長,但部分民生消費產業和餐飲內用將「有條件」微解封,衛福部將針對民生消費產業訂定防疫原則,採「漸進式鬆綁」原則以維護國人民生經濟,同時會與地方政府配合,協助強化民眾供需產業健康監測及疫調匡列、病患收治轉送及醫療照護體系量能之整備等措施。
104職場力:「微解封」適度鬆綁民生消費產業,肺炎全國三級警戒再延長至7/26
適度鬆綁措施
主要的民生消費產業「微解封」措施如下:
- 有條件鬆綁對象(各級政府得視防疫需要適時調整)
- 戶外: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遊樂園區、休閒農場、森林遊樂區、文化園區、學校操場、駕訓班
- 室內:美術館、博物館、電影院、表演場館(無觀眾)、社教館、科博館、文化中心
- 運動場館(游泳池除外)、健身房、職業運動
- 餐飲場所(餐廳、夜市、美食街、美食區等)符合指揮中心指引得內用
- 上述鬆綁須遵照通案性原則及主管機關指引
- 實聯制、出入口管制、人流管控降載
- 維持社交距離、除飲食外,全程戴口罩
- 員工人員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級警戒延長仍須關閉之場所
- 休閒娛樂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自助選物販賣機營業場所、釣蝦場、桌遊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
- 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駕訓班除外)、K書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 觀展觀賽場所:會展場館、游泳池等其他類似場所。
精進「市場專案」相關措施,達到社會清零目的
關於「精進市場專案」的相關措施,指揮中心之前已同步宣佈應採行的落實事項為:
- 確診個案精準疫調
- 完成居家檢疫/隔離期滿採檢作業
- 高風險族群接種疫苗
- 社區廣篩
- 強化重症照護
- 啟動「民生供需產業健康監測專案」
為避免市場群聚事件擴大,指揮中心於6月23日的記者會中宣佈將啟動「民生供需產業健康監測專案」,包括果菜、家畜(肉品)、家禽、水產、綜合及其他類市場、超市、賣場及夜市等相關職業對象進行人員健康監測,並由事業主管機關和當地的地方政府主責,進行防護措施降低傳播風險。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6月24日的記者會中進一步說明,由於市場群聚感染事件頻傳,為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因此和農委會、雙北市政府、雙北農產/果菜運銷公司進行專業溝通及討論「市場專案」各項細節。
會中達成重要的三點共識:
- 自6月24日零時起,雙北批發市場所有從業人員未持有陰性檢驗證明者不得進場,請雙北市協調警力於現場維持秩序;另亦設置快篩站至6月24日零時,提供尚未篩檢者快篩服務。
- 落實疫調、找出熱區:指揮中心將蒐集本案相關疫調資訊,並與雙北市政府、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疫調資料交流機制,儘速釐清造成此波感染事件之問題及劃分疫情熱區,以利批發市場、零批市場及周遭傳統市場執行後續防疫因應作為。
- 考量多有跨縣市至雙北批發市場之工作者,為即時發覺潛在個案,有效阻斷傳播鏈,確診個案由居住地縣市進行精準疫調及接觸者匡列作業,其中職場接觸者匡列由職場所在縣市進行。另疾管署將成立平台協助各地方政府整合資訊,讓疫調更加完整。
此外,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亦曾指示:因應三級管制,請教育部做好大學指考的相關防疫規劃(教育部已宣佈大學指考將延至7/28-7/30),包括試務人員的疫苗接種、試場的分流等政策,也要配合指揮中心並妥為對外説明。
同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日前已宣佈,因國內本土疫情擴大,因此將警戒等級提升至「強化三級」,民眾外出若沒戴口罩,將不勸導並直接開罰,應關閉的娛樂場所違規營業,相關業者及參與民眾,將一律開罰。
- 第三級警戒延長,全國學校同步停課不停學到暑假
- 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
- 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 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 公眾場所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其餘營業與公共場所應關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 餐飲場所: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並一律採外帶
- 賣場及超市加強人流管制,民眾少去多買、一次購足
- 結婚不宴客、喪禮不公祭
- 宗教集會活動全面暫停辦理,宗教場所暫不開放
- 全國休閒娛樂場所關閉
- 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 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 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下班(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下班)
※ 延伸閱讀:抗疫出勤11大注意事項
企業如受疫情衝擊營運,可同時申請紓困、補助
因應三級防疫需求,部分企業屬於政府公告應停業的產業,營運深受衝擊,但還有許多並非公告停業的產業亦大受打擊,因此勞動部日前說明,即便非屬政府公告停業的產業,亦可同時申請經濟部紓困以及勞動部的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補助,包括「充電再出發」或「安心就業計畫」補助二擇一。
勞動部表示:中央統一公告應停業的企業一般能獲得較優渥的紓困內容,因此不應該再與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併行實施;但針對住宿餐飲、批發零售、醫療保健、運輸倉儲、製造業等未公告停業,但同時也遭到疫情巨大打擊的產業,只要符合相關規定(5~7月期間離職員工數不得超過一定人數),除了申請企業紓困之外,勞動部也放寬資格,若公司通報已實施無薪假,可申請無薪假之補貼。
施行減班休息的企業勞工,可在「充電再出發」或「安心就業計畫」補助二擇一,增加勞工在無薪假期間的收入。
- 安心就業計畫:補貼無薪假勞工前一年平均勞保投保薪資與無薪假期間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0,900元。補貼勞工領取月數上限亦放寬可拉長至24個月。
- 充電再出發計畫:補助無薪假員工參訓津貼及企業辦訓費用。員工每月最高可受訓120小時、領到19,200元訓練津貼;企業補助最高上限350萬元。
※ 延伸閱讀:「紓困4.0」最新2021版申請指南
企業辦公需遵守《持續營運指引》,降低疫情衝擊
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說明文件:《落實「持續營運指引」,降低疫情對企業之衝擊》,企業如在疫情警戒升高期間仍需辦公,請務必注意以下內容。
指揮中心指出,疫情目前已進入「發生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階段,因此建議企業應依「疫情情境」、「風險評估」、「因應對策」、「應變組織」和「緊急聯絡網」、持續營運計畫演練五大架構,落實企業內部的持續營運計畫。
重要提醒事項如下:
- 執行員工健康監測計畫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
- 落實生病在家休息
- 彈性調整人力,啟動異地辦公或在家上班機制
- 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保持適當間距,將員工間及與客戶或其他合作夥伴間進行空間區隔。若無法維持社交距離,須配戴口罩
- 員工餐廳須保持桌與桌距離 1.5 公尺以上或設有隔屏,餐桌設有隔板。若無法落實,以外帶為之
- 取消或延後與工作相關的集會或活動或改其他替代方案(如視訊)。請員工勿參加集會活動
- 部份幼兒托育和學校可能會暫停上課,提供彈性請假照顧兒童
由於各企業種類和營運模式差異性大,建議各企業應成立內部的應變小組,依照中央指揮中心的建議、針對疫情作「滾動式管理」。
※ 延伸閱讀:企業啟動「WFH」的注意事項總整理
企業若因無法落實防疫遭要求停業,勞動部:仍需視情況給付員工薪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若企業應無法落實防疫則應該停業,針對此措施勞動部進一步作出解釋:若雇主無法達防疫標準而被要求停業,導致員工無法上班,雇主仍然需要給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列舉三種狀況提供大家作參考:
- 如暫停娛樂休閒活動,因此導致特定行業因政府公告而停止營業,或是因該地有確診足跡經過必須停業消毒等情況,相關案例的停業來自政府要求,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因此工資應由勞資雙方協議。
- 如主管機關並未要求,乃因雇主自身考量防疫而停業消毒、要求員工返家、不執行例行公務,此種並非來自主管機關要求的停業情況,雇主應照給勞工工資。
- 如政府公告配合事項,乃雇主能力所及可為,企業雇主應想辦法配合(入落實實聯制、室內人數管制等等)才能繼續開業,若因拒絕遵守或做不到而導致無法營業,此狀況雇主也應該給付工資。(舉例而言:如防疫規定室內用餐應採隔板,但隔板未到貨、或未完成安裝而導致無法營業,雇主此時仍應給付員工工資)
狀況 | 工資給付 |
政府公告停止營業之企業 | 停業要求來自政府,勞資雙方協議工資 |
雇主自主考量防疫停業 | 仍需給付勞工工資 |
雇主因防疫未能落實而無法營業 | 仍需給付勞工工資 |
▲ 雇主因防疫停業,是否給付工資?
※ 延伸閱讀:5個雇主應注意的疫期勞工法令相關事項
指揮中心給企業三級警戒小提醒:上班戴口罩、接觸降最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曾於5月12日的記者會中,提醒國內若在疫情升溫至第三級警戒後,企業防疫應注意的事項,最重要的觀念是:
上班戴口罩、接觸降最低
指揮官進一步解釋,室內不可有5人以上聚會並不包括上班工作,但建議企業應落實以下幾點基本原則:
- 分流上班、異地辦公或在家工作
- 全面戴口罩
- 應避免人與人接觸與見面(如啟動視訊會議)
- 在可營運前提下,將所有接觸降到最低
此外根據指揮中心所公佈的《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中所提及的重點,還有以下提醒:
- 建議彈性調配人力、建立異地辦公機制、減少同時上班人數或研議在家上班辦公的可行方案
- 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座位保持適當間距,將員工與客戶或其他合作夥伴進行空間區隔
- 考慮取消前往其他國家的非必要商務差旅
- 應取消或延期與工作相關的大型集會、會議或活動或其他替代方案
- 請員工儘量勿參加大型集會活動
- 企業可進行必要職能的人員交叉培訓,以便關鍵成員請假時得以維持運作
- 部分幼兒托育和學校可能會持續延後開學或暫停上課,員工可能請假照顧孩童,雇主應提供可以彈性請假照顧兒童的機制
※ 延伸閱讀:抗疫出勤11大注意事項
員工如因肺炎疫情而需請假,相關工資給付規定
勞動部於疫情期間,也針對「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提出具體說明:
一、勞工「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 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 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二、勞工「未感染武漢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
- 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 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三、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延伸閱讀:防疫照顧假總整理、疫苗接種假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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