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颱風侵襲的季節,勞動部總會特別提醒:勞工放颱風假未出勤,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別請假處理,事後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或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不利處分。我們接續「颱風假」相關議題,為您整理包括「勞工放颱風假可不給薪」、「颱風假與給薪規定」、「颱風災損申請減稅」的最新說明。
更新時間:2024/10/29
文/《104職場力》小編
夏秋之際台灣常有颱風侵襲,針對「颱風假」的放假標準、計薪原則,近年常躍上新聞版面的討論,104人力銀行以及《104職場力》過去也曾為大家整理多篇說明文章,包括〈你知道「颱風假」不是假嗎?停班停課標準?可拒絕出勤嗎?〉、〈9個常見颱風假QA:居住地/上班地(含行經地區)停班停課,即可不出勤!〉、〈勞工的「特休」剛好跟颱風假撞期同天,該如何處理?〉等文章。
勞動部也多次提醒:勞工放颱風假未出勤,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別請假處理,事後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或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不利處分。
我們接續「颱風假」相關議題,為您整理勞動部近期說明:包括「勞工放颱風假可不給薪」、「颱風假與給薪規定」、「颱風災損申請減稅」的最新說明,希望協助企業解惑,並且避免產生勞資糾紛唷!
延伸閱讀:你知道「颱風假」不是假嗎?停班停課標準?可拒絕出勤嗎?|颱風假常見QA總整理
首先,我們直接帶您掌握9個最常見的「颱風假情境」,內容包括薪水、出缺勤、強碰國定假日/已排特休該怎麼辦,HR們你們都清楚相關規定了嗎?
颱風來臨時許多人都對「是否放颱風假」以及相關疑問感到困擾,包括「上班地、居住地停課停班不同調怎麼辦?」、「薪水怎麼算?」、「可以直接當天宣佈WFH嗎?」,至於勞工朋友也會關心「颱風假可拒出勤嗎?」、「如果停課不停班、我可以請家庭照顧假嗎?」
《104職場力》匯集企業人資、勞工朋友經常詢問的問題,整理出這9題有關「颱風假」的經典QA,期望每個人都能更理解有關「颱風天出勤」的相關規定!
最常受勞工關注的,是「颱風假」的出勤給薪議題。
勞動部於颱風來襲時的新聞稿公告:颱風來臨的勞工出勤事宜,應以「勞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並提醒雇主應注意勞動部此前已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當中有明確規範勞工颱風期間的出勤管理、工資給付等項目。
簡單來說:勞工放颱風假未出勤,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別請假處理,事後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或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不利處分。
至於颱風天的出勤原則,勞動部說明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近年興起居家工作(WFH)的風潮,勞動部也特別解釋: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其勞務的履行如果不會因為颱風來襲而有影響,依然可以照原約定履行勞務(照常上班),雇主並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譬如家中同受天災影響),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
此外,部分產業有特殊營運性質,颱風天仍需要正常執勤者(常見如醫院、旅館等單位),雇主若要求員工出勤,可加給薪水,並提供交通工具、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並請特別注意,如員工因颱風天出勤而於上、下班途中不幸發生職災,在治療、休養期間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規定標準給予職災補償。
【補充資料】《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1.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為保護勞工生命安全及兼顧事業單位營運需 求,特訂定本要點。
2. 本要點所稱天然災害,指颱風、洪水、地震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認定屬天然災害者。
3.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除相關法 令已有規定者外,應參照本要點事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 工作規則中規定;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參照本要點辦理。
4. 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5. 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 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6.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 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 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1) 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2) 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 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
(3) 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其 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 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7. 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 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 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8. 公務機關(構)、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郵電事業、交通事業及其 他性質特殊之事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 付事項,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未有規定者,參照本 要點辦理。
9. 事業單位或雇主未參照本要點辦理,致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依各 該違反之法令予以處罰。
根據前段的文字說明,颱風天的出勤狀況大概可分為3種:
勞工 | |||
居住地 上班經過地點 位於停止上班地區 | 居住地 上班經過地點 皆位於正常上班地區 | ||
工作地點 | 位於停止上班地區 | 勞工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有不利處分 勞工上班應正常給薪,若為加班比照加班規定(勞動部建議雇主加給工資或補休) | 勞工可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有不利處分 勞工上班應正常給薪,若為加班比照加班規定(勞動部建議雇主加給工資或補休) |
位於正常上班地區 但公司自行停班 | 勞工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勞動部建議雇主不要扣發) | 勞工不上班,因屬性是公司自行停班,雇主仍須給付工資(有薪假) | |
位於正常上班地區 | 勞工可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有不利處分 勞工上班應正常給薪,若為加班比照加班規定(勞動部建議雇主加給工資或補休) | 颱風未影響出勤 正常出勤上班 |
※ 參考資料:中央社〈颱風假居住、工作地或上班途中任一區停班 勞工可不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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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颱風災情,若您有「房屋受損」、「財產受損」、「車輛泡水報廢」等狀況可申報減稅。財政部提醒,若民眾或營利事業因風災等災害造成財產損壞,請記得「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申報各項稅捐減免事宜。
至於哪些稅目是可以申請「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的?一般常見有9個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娛樂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
詳細的申請方式、申請書表和期限,請參考《104職場力》日前已完成的整理文章:〈颱風災損申請減稅3步驟,記得拍照存證!9大稅捐減免申報方式及期限一覽〉
根據勞動部過去曾在1985年10月就曾發過函釋,明示:「勞工如搭車上班,途中若發生交通意外而晚到或未到,不可歸責於勞工,除非雇主查明原因不實,否則不得以遲到或曠職懲處員工,此段時間的工資應依合約或工作規則給付,若仍有爭議則由各地勞工局處裁決。」
因此,勞工若在上班途中,即便不是使用公司交通工具,突然遇到天然災害(包括颱風、地震、風災、水災、土石流等其他天然災害),遲到並非出自於個人原因,並可提出證明,雇主均不應作曠職或遲到處理,更不可依此扣發全勤獎金,唯遲到(或因此未能執勤)的那段時間,得不發工資。
如勞工因搭乘公共運輸誤點而導致遲到,可要求業者提供誤點證明,員工若能提出有效文件證明「責任並非在己」,則公司不應刁難員工,如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規定,則可開罰雇主2萬至100萬元不等。
延伸閱讀:通勤上班遇交通意外導致遲到,可以跟公司申訴嗎?「誤點證明」該如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