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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2/10/1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主管職涯面談完要我寫job description 合理嗎?

主管有意逼退我, 已經做了下述的行為
1. 招聘同職務內容的新人
2. 排除我於專案會議外
3.授意其他下屬指揮我工作

為了與上述1 協調工作, 主管約會議與我談了新工作範疇. 我表示對調整方向同意後,主管發出email要求我準備新的JD. 我不確定這是僱員需要去寫的內容, 這應該是主管要負責的吧?

我想請問人資主管們 怎麼看這個行為? 有符合什麼樣的法規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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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Hi
收到您的指定回答:)

工作職責該由誰來定義,據我所知,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但近期的理論學說都傾向在定義工作內容時,讓員工有更多的自主權,提倡邀請員工一同討論,訂定雙方都認可的目標,因為這會使員工的表現更好。

我自己也是傾向徵詢員工意見的管理方式。

我猜想現在的職場帶給您很不好的感受
但您不知道該怎麼改變現況,所以提出了這個問題

藉著這個機會,嘗試提供一些不同的思考角度

有些主管會使用各種「冷暴力」手法試圖使員工自請離職,但同時也想提醒您,您所提到的三個「逼退」行為,也是主管為達成組織目標所需,調配人力,確保運作順暢的合理作法。

您會有被逼退的感覺,應該是有很多更錯綜複雜的因素或故事,使您和主管的關係出現信任危機,這種情況下,任何中性的舉措都可能會引起誤會或不適。

如果這份工作仍有讓你想繼續待下去的理由,建議儘量消除與主管對立的意念,不是要您全然認同他的作法,但在職場上作為主管,對方仍有指揮您的權力,我想就這點應予以尊重。

建議您可以尋求職涯諮詢的服務,透過專業人士協助,找到與現任主管溝通互動的方式,或是改善現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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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肯定

您好,我是阿邱,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先不論主管是否逼退(giver並非貴公司內部人員,無法客觀判斷),但就請您撰寫職務敘述,乍看並沒有違反什麼勞動法令。

反過來說,既然請您自己寫,您就要寫您做得到且實際會執行的內容,完成後就照著執行與達成即可,這樣雇主若要資遣您,就比較缺乏依據。

如果您寫了又做不到,正常來說就會影響考績,後續輔導改善無效的話就可能會走到資遣這步。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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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JD是由主管填寫還是職務當事人填寫? 這並沒有標準答案。

有些公司會先由主管填寫,主管通常寫的是主要的大項目,無法鉅細靡遺寫到細項,所以也會請求當事人填寫每天的工作職掌。

一個是 Top-Down,一個是 Bottom-Up,用雙向來確認會比較完整。

所以主管會請您從無到有寫出JD,算是 Bottom-Up 的模式。建議您以平常心看待此事,中肯的列出該職務應有的職責。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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