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小公司水果行試用期工作兩天,想要離職
人事資料需要連帶保證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很奇怪,而且試用期第五天才會開始算薪水,休假制度:農曆月底初一初二、十四十五十六,都不得排休
回答 3 則
很個產業都有每個產業的特性與文化
你能接受 就做
不能接受 就換
經濟面若有考量 不想做 也得做
因為收入還是很重要
除非你可以順利找到下一個你比較能接受的工作
加油!
您好
雖然你給的資訊不多,
但是一聽就是到非常的不合法,
你自己要多考量,
現在不怕沒工作,
只怕你自己不做,
可能你要清楚,
每個產業都有每個產業的特性,
服務業也有服務業的特性,
假日比較忙/平日比較淡(假日:5/6/日 ,所以假日都禁休),
餐期時間比較忙/非餐期時間比較淡(餐期:3餐用餐時間 ,所以會有空班),
相對的蔬菜/水果/肉品也都會有自己的淡旺時間,
休假也都是是排休(非見紅休),
你可以接受就接受,
不能接受就不能接受,
沒人強迫你,
不知你當初為何要選擇這份工作,
但是不合適趁早離開也是對了,
你還年輕,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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