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12/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面試要求前公司主管(已離職)的聯絡方式,我該給嗎?

面試填寫資料時,有一項前公司主管的聯絡方式,我空下來了。
由於前一份工作跟百貨有關,受到疫情的影響被請退了,主管也因為疫情關係需要在家帶孩子而被請退,因此我沒有留下私人手機號碼在資料上,更何況目前雙方都已離開公司,不方便打擾他個人生活。
面試當下對方公司不斷要求提供聯絡方式,直到隔天仍打電話追問是否可提供,上上公司也好或上上上間公司的也可以。
我不斷婉拒,並表示「更之前的公司已離職有段時間了,我不知道他們內部是否有人事調動,而前主管的手機攸關於個資法問題,如果是對於我個人或作品上有什麼疑問,可以直接向我提出,或者這會造成不錄取的因素,那就算了」但對方仍請我試著聯絡,隔天他會再打電話給我。
隔天他又問我是否可提供,我仍拒絕,最後對方雖表示有錄取我,但補了一句「那我們只好互相信任」這句話讓我感到被質疑。
這樣的公司即便錄取了,我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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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該不該去,要看這個職缺是不是您能發揮的,是不是你喜歡的,建議不要因為一些小事情而干擾了大方向, 否則以後上班還會有更多類似的事情,那會永遠換不完,對於職涯發展的連續性是沒有幫助的。
人事要的參考資料,可以先和前主管或者是前前主管事先打個招呼,通常他們都不會打電話的,只是備案萬一他們的主管要求。
以上供參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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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面試填寫資料時,有一項前公司主管的聯絡方式,我空下來了。面試當下對方公司不斷要求提供聯絡方式,直到隔天仍打電話追問是否可提供,上上公司也好或上上上間公司的也可以。
2. 面試除了當面對談,事後的查核也是人資的工作。
3. 正常,查核的對象是由應徵者指定,人資根據應徵者提供的查核對象,電話查核。
4. 人資主動設定查核對象為主管,這個少見,如果不方便婉拒是方法。或可提供一位您的朋友。
5. 沒有提供主管查核對象,還錄取,可以就任。
6. 沒有提供主管查核對象,沒錄取,再找就是。
7.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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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只是HR要交作業, 就算你真的提供, 也很少有主管會打去問,
HR會打去問倒是有可能, 一般標準都是說, 有要求再考慮提供,
如果不提供也錄取, 還是可以去, 不用因此覺得不開心,
不過倒是會建議, 在職涯的過程中, 如果能有一兩個主管可以幫你, 還是蠻關鍵的, 有時候不一定要是直接上級的主管, 只要是同公司, 能幫你背書或是說兩句好話的主管, 也就夠了, 這也是軟實力的一部份, 可以留意去培養這個部份. 祝福,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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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對方堅持應該是HR被要求的流程,不提供仍願意錄取,表示想聘任才會讓步,不用感到被質疑,應該反相思考感到欣喜被認同.
更周全的作法可向前主管打個招呼,取得對方同意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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