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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6/5 19:5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職安署申訴職場霸凌如果離職是否會造成原公司叫台灣企業封殺你

因為最近在原公司遭遇職場霸凌也依照流程與最高主管跟人資反應了卻沒效果,所以我前往職安署申訴,請問如果申訴後,如果我離職要找新工作,原公司人資是否會與同產業或全台灣的公司講,讓我被全台灣或同產業的公司封殺導致難以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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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您好,基本上職務如果不是太過關鍵或是高階,要被整個產業封殺應該是不太可能。但多少會被詢問關於離職的原因,或是新工作的主管有聽聞過,想聽聽你這邊的描述,再依主管自己去衡量要比較相信哪一邊的說法。

所以思考的點有:

1.關於離職原因要怎麼樣說明,如果是要表明是被霸凌,那怎麼樣相對客觀的說明,可以找一些不是親近的朋友練習說看看,請他們聽完給你一些回饋,你再做修正。

2.回到職涯的關鍵,其實還是能力,自己的能力是否有差異性,可以勝任工作比較會是公司在意的。其次才是與人相處,如果過去的求學或是職涯經驗僅有再上份工作有這樣的狀況,其他都沒問題,那應該就是個案狀況。但若在人生經驗上很常有這樣的經驗,那也許去尋求一些諮商探索一下有沒有什麼深層的原因。

3.時間拉長了其實都只是過程,目前的社會樣貌多半大家都需要工作很長的時間,所以這些事情其實拉長來看都是一些起伏的過程。自己也不要過度糾結,不公平對待有申訴了,申訴就等結果。過程趕快把自己整理好,有個好的工作,把自己過好,才是重要的。

以上這些想法參考,祝您一切順心。

3人拍手・

我年輕時,在某個端午節三天連假,寫了8000字客訴我隔壁部門主管如何霸凌下屬云云,隔天我直屬主管眼球爆血管找我,接著斷了我未來半年的業務源,然後我就被慢慢符合勞基法經輔導後不適任的條件,然後被離職。高層看我有戰力,有留我,當時轉職也挺順利。幾年前,類似的事又發生,有糾紛的前主管也去電給我的新主管"聽說XXX到你那唷",然後我的新主管問我"你前主管打來問你的事耶,你覺得我該怎回她"

基本上,進入社會,就是承擔,真的遇到封殺、那也是顯示這個產業在這方面的觀念保守些。

比較常發生的會是,新公司問你離職原因,要你說明霸凌的情況,然後你論述的霸凌情況(或是碰巧他認識你前公司的人,順便打聽了一下),對方認同度低 + 相對其他應徵人你優勢差異不夠明顯,就會影響錄取。

所以,內部申訴通常是要一擊必中,論述+舉證,路人聽了也能10秒內認同那種,否,就有偏見風險。近期我一個朋友也是,他把霸凌的情況跟我說,我也查了法條,其實都是職場一般管理範圍內,當然,就是被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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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訴職場霸凌如果離職是否會造成原公司叫台灣企業封殺你。
2 找工作,您是會私下進行面試,順利就職,過程中,連親朋好友都不知道,若是如此,原公司叫台灣企業封殺你的機會就不存在。
3 找工作,您是敲鑼打鼓,同事親友個個都知道目前找工作進度,若是如此,原公司叫台灣企業封殺你的機會就存在。
4 原公司人資是否會與同產業或全台灣的公司講,不會的,但原公司人資若知道您面試的公司,通報對方的機會是存在的。
5 關鍵因素,找工作秘密進行。
6 被全台灣或同產業的公司封殺導致難以找工作,除非您登報找工作。
7 祝福您。

1人拍手・

您好~已收到您得提問。
遇到職場霸凌真的很辛苦,能理解你現在的處境。申訴後擔心找工作被封殺的問題,其實有很多保護措施可以幫助你。

1. 法律保障:台灣的法律會保護你,比如《勞基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這些法律能幫助你免受不公平對待。如果公司因為你申訴而報復你,他們是違法的。你可以向勞工局求助。

2. 報復行為:公司不能因為你申訴而對你進行報復。要是他們因為這件事封殺你,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為,你可以再去申訴他們。

3. 產業影響:雖然有時候同一產業的公司之間會有聯繫,但大規模的封殺並不常見。如果真的發生了,你可以收集證據,這樣有助於保護自己。

4. 資料保護: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你的個人資料和工作紀錄不應該隨意被共享或洩露,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你。

5. 尋求幫助:你也可以考慮找法律顧問或工會幫忙,這樣能得到更專業的建議和支持。

6.保持專業:在離職時,保持專業態度,避免與前公司的矛盾升級。在找新工作時,專注於展示你的能力和經驗,而不是過多提及與前公司的糾紛。

總之,如果你真的遇到不公平對待,可以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不用過於擔心找不到工作。勇敢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未來還有很多機會等著你。加油!

2人拍手・

您好,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雇主本有義務對於勞工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妥善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您既然是依照公司流程反映職場霸凌,若公司毫無任何做為,您循外部向主管機關申訴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應是正當的做法,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第4項規定,公司自不得因您申訴對您做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依此法規之精神,公司也不能因此對您為其他不利的舉動。
若因您評估後決定自行離開公司,在應徵新工作時,您應徵的公司不免會向原公司人事單位進行人事照會,照會時也可能會涉及到關於您曾為申訴的資訊,但因為您僅是就所遭遇的霸凌侵害,循正當管道為自己的權益提出救濟,淺見認為新公司人事單位或用人主管,若是明辨事理,應該不會因為對您有什麼負面想法。或許在面試提及離職原因時,您就可以對於當初因遭遇職場霸凌事件而離職主動為客觀的說明,也可以避免新公司從原公司方接收到不正確的資訊,最終新公司應該還是會依照您過往學經歷、面試表現等因素綜合考量,請不用太擔心,最後也祝您往後一切順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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