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7/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加班越來越誇張,該趕快逃離嗎

最近剛進入職場,兩個星期下來 上班時間從早九到正常六點多加一點時間下班,到加班7點8點...11點多下班。
加班加到訂單整個做完,不管有多少。
從家裡到工作地點要40分鐘以上。
加班到感覺身體快倒了,該另謀高就嗎?
離職該如何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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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不是餐飲服務業
像是食品包裝加工廠的工作
一般餐廳應該是有早.晚班兩班之分
早上9點到晚上11點是14個小時
可應該有休息時間吧 就當你工時12小時好了
也是有看過工廠 外勞做16個小時的
一天只休息8小時
不過你都問了這個問題應該是想離職
我自己本身也不喜歡加班 有時候被逼沒辦法
有些中小企業是你不加班 直接排班用輪的
或者是用扣獎金.薪資這種辦法
離職直接提啊 說太累了 或是有找到想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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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加班有沒有加班費?
沒給的話是違法的,作好找更佳工作的準備。
不給加班費的例外:月薪 15 萬元以上管理職,且經核報者,等特記項目。
實務上也有薪資給足到雙方默認同意的。但真要走法律還是違法。

2) 如有給加班費,但體力上無法負荷。
加班在法規上是協調的,要勞工同意。
實務上很難拒絕,若是覺得體力無法負擔,就拒絕或是準備離職。
理論上堅持拒絕到公司需要依法遣散給遣散費是有可能,
但一般除非雙方已經有仇了,不然不會這樣作。

3) 真的要提離職的話,按勞基法規定的預告期。
以你可以留下證明的方式,如電子郵件,在預告期前
「清楚明確告知」、「我已決定要辭職」、「最後工作日為哪一天」就行。
- 格式不限。
雖然公司有自定格式的話走內部格式是較好,
但你一去要這表格就所有人都知道你要走了。
- 法規上不需要雇主同意,雇主沒有 「不同意你離職」 的權利。
- 提離職的效力,不受你有沒跑完 「該公司規定的離職表單程序」 影響,

但原則上仍要走完內部程序。離職前銀貨兩迄,借欠的東西與錢要還;
跑完程序是表示:我們之間權利義務都點交完畢了,之後誰也不欠誰。
的意思。避免紛爭,或之後真的還有東西要特地回來處理會麻煩與尷尬。

3人拍手・

依照您的敘述,到11點多的話那應該是做滿12個小時了
在看您的行業,這種大量加班有可能是因為季節性旺季的關係
以您的車程40分鐘來看,每天做到11點是真的蠻累的

建議您可以先了解確認一下,這加班狀態是否是旺季常態?還是只是短期訂單依此來評估是否要求去

至於提離職上面已經有giver給予不錯的建議了,只要誠意表達您的困難,相信不會被刁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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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1 剛進入職場不久,遭遇到極端的加班情況,每天工作時間延長到晚上11點多,對身體產生負擔,懷疑是否應該盡快尋找其他工作機會。
2 您的工作時間和加班情況確實相當誇張,這樣的工作負荷對於身心健康是一個嚴重的挑戰。對於剛進入職場的新人而言,可能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工作節奏和壓力,但過度的加班不利於長期發展。
3 在面對這樣極端的加班情況時,您需要慎重考慮自己的身體和心理狀態。如果加班已經影響到您的健康和生活品質,那麼尋找其他工作機會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選擇。
4 在決定離職前,建議您先評估自己的職業目標和價值觀。如果這份工作無法滿足您的長期發展需求,且工作環境和加班情況無法改善,那麼離職可能是一個正確的決定。
5 當您決定離職時,請先確保自己有一個具體的計劃和準備。例如,尋找其他工作機會、與同事和上級溝通請求改善工作環境,或者在離職前建立一些職業人脈和保留一定的經濟儲備。
6 在提出離職時,建議您遵循公司的規定和程序。可以與直屬上司或人力資源部門進行私下溝通,說明您的想法和決定,並提供合理的離職通知期。保持尊重和專業,以維護自己的形象和良好的職業聲譽。找到新工作再提離職。
7 祝福您能夠找到更適合且有良好工作生活平衡的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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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你的問題是
1.沒加班費,不想加班?
2.有加班費,不願加班?
3.不能拒絕加班?
4.有向主管反應?
5.有學到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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