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6/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辭職了卻走不了該如何處理

我在這家公司已經任職四年了,
我的主管非常情緒化,控制欲很強,也是個工作狂,因為他的言語,所以常常讓辦公室氣氛很差,也因為這樣讓我後來有一陣子需要看身心科,最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告知主管要在哪一天辭職,主管雖然唸了我一頓但也同意,並告訴我請我協助找人交接,可能會跟我壓得日期有些微差異,給了他幾份履歷後,他也沒有後續,現在又因為疫情關係更無法招募新人及交接工作,我的辭職之路有一種遙遙無期的感覺,讓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而且我覺得我主管不願意面對我要辭職這件事,他就算已經過了我當初提的辭職時間,他也裝作不知道繼續分配工作,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順利脫離這裡?
我們公司的辭職程序是與主管談妥日記並通知人資即可,但我完全卡在談妥日期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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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到這類的問題,常讓我沉思許多,我思考的是「員工到底是什麼?」是人嗎?那是個怎麼樣的人,比主管還要低階的人嗎?所以今天員工提離職,但主管不放人所以無法離職?主管看你不順眼,所以要休特就不準假?要請假就先「自願離職」愛休多久就讓你休多久,要請產假、育嬰假很好增產報國,位置空了工作誰來做!徵人,做上手了你回得來嗎?(找我麻煩)....以上,恕我用反串的字眼,我想表達的是「勞動者都知道自己的權益有哪些嗎?」 ,員工與公司之間因經濟實力的不對等,會讓很多員工難以拒絕雇主不合理的要求。所以法律特別去保護勞工,來確保勞工不會在職場上遭到不合理的待遇,當然不是鼓勵你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而跟公司交惡,但您已經提出乙次的離職,確沒明確的得到回應,就要先學會保障自己,法條可能要有賴專業Giver,我用粗淺的方式簡述,【當勞工錄取進入公司後,與雇主之間就產生了「勞雇契約」,而「員工離職預告」是指勞工自願提離職,想要解除勞雇契約前所必須要告知雇主的「預告期間」】,所以您只要依頭雇主簽訂契約(定期或不定期)的不同,依法定的預告期間,給予雇主法定緩衝期間即可,找員工公司找、您只要將要公司的資料整理完畢,如果在時間內雇主沒找到人來交接,也要指派部門相關人等與你進行交接,簡單說就是預告期間結束,無論有沒有交接,都可以離職。

當然請人資出面或勞基法,就已經沒有「人和」的問題,而到這一線時只是確保該您的權益不受損,如果您的主管能更早理解這些,就不會無限上綱去擴張他的權益與情緒,彼此互相傷害,而是按離職程序理性處理,總之~還是希望您轉職順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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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因為目前不急著找工作,我已有其他人生規劃,但如果直接寄信,我的主管應該會來電砲轟覺得不尊重她之類的😂,這樣會不會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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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一下您的合約,是要多久以前提離職。
先口頭和主管說下(如果真不爽,也可以不用說了),發給郵件給人資,cc給主管就開始起算了。
時間到就可以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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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這家公司已經任職四年了,主管非常情緒化,控制欲很強,也是個工作狂,因為他的言語,所以常常讓辦公室氣氛很差。告訴我請我協助找人交接,可能會跟我壓得日期有些微差異。
2. 您是個心腸好的部屬,但也是被主管吃定的員工。主管雖然唸了我一頓但也同意,並告訴我請我協助找人交接,您沒有義務找交接人員,更沒有責任提供新進人員履歷,這不是您的工作。
3. 壓得日期有些微差異,沒有差異,壓的日期就是離職日期。當您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就會辭職之路有一種遙遙無期的感覺。重新來過,堅持離職日期。
4. 公司的辭職程序是與主管談妥日記並通知人資即可,再一次鼓起勇氣告知主管要在哪一天辭職,不找新人,準備交接資訊,提前通知人資,日期到了,謝謝主管照顧。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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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的建議是,基於尊重可以再向主管正式提出一次離職申請,押好日期,若主管再不理會處理可以直接請人資幫忙喔.因您己提出第二次了呢.

祝您離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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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叫做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我想你主管可能也清楚你的個性才會一直吃定你
既然要離職了
如果你都有照程序來也有事先通知主管
那就不用留什麼情面或是擔心什麼
因為你越擔心你會越走不了
如同其他giver的回答
你可以再次跟主管提
並且說下份工作已經通知你什麼時候去上班了
請他趕快處理
否則你就要直接通知人資了
找不到人是公司的事
難不成公司一直找不到人你就不能離職嗎
交接其實所屬主管也是可以做的
通知主管再通知人資
如果主管不作為就請人資或是在上層主管介入協調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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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你的內容, 想拍拍你的肩膀說聲辛苦了!

擔任人資十幾年,從半導體輾轉轉移到傳產,後者透過職權要求部署的事情越發嚴重。但如同幾位前輩談到,難道當主管就可以頤指氣使?成為他部門內的員工就該死?

不好意思喔~~回歸重點,公司並非紫禁城,沒有誰是皇帝,更不允許坐大!

依照過往給員工的建議:
1.請發出內部信件告知直屬主管並CC給單位最高主管、人資主管、人資專員。內容務必清楚寫到,敝人已於000年00月00日與單位主管面談告知離職意向,並遵循「勞動基準法」規定,依個人年資預先提出預告離職。以此封信件作為離職預告起算日,敝人預計離職日其為000年00月00日。

2. 為了讓自己在離職日前日子不要太難過,可寫一些讓直屬主管感受度比較好的字眼,例如:知道自己的離開會對單位造成某些影響,願意主動花更多心力 "配合人資單位" 找尋相關銜接工作的人才,以表達對直屬主管之歉意。但因離職意向已定,即便上述的人才未能如期報到下,仍須依個人職業生涯規畫如期離開。離開不代表分離,有任何需要協助之處,在敝人尚可協助下並會全力以赴。預祝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適人選,單位績效蒸蒸日上。
(離職後要不要接電話?能不能接電話?需不需要手把手教新人?我想聰明如你是會有答案的....在此文中不需說得太過直白啊)

只要員工表達離職決心與合乎法規
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擋你去做你想要的事情
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未來要走向哪種職涯發展也該由你自己定義
主管沒有那麼偉大,偉大到可以強制要求部屬以主管個人的利益為優先考量

放心,只要合情合理更合法,人資主管不會為難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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