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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調職去分公司的注意事項

大家好,目前在證券業擔任專案型行政人員,由於公司政策轉變,專案即將結束,目前已接受轉調至分公司工作。請問:
1.假如在專案工作結束後,分公司沒有適合我的工作,請問公司是否應該資遣我?
2.假如在專案工作結束之後分公司有指派新的工作給我,但經過一段時間發現我客觀上不適任,請問公司是否應該資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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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問題大意:
您目前在證券業擔任專案型行政人員,專案結束後即將轉調分公司,擔心分公司工作適配問題及資遣可能性。
2 分公司無適合工作:
若專案結束後分公司無適合您的工作,公司應依勞基法規定辦理資遣,並給予適當補償。
3 新工作不適任:
若分公司指派新工作但您經過一段時間發現不適任,公司應進行適當的績效評估並提供改進機會,若仍不適任,則需考慮資遣。
4 了解公司政策:
建議先了解公司內部政策及相關條款,確認資遣標準及程序,避免因資訊不足而影響權益。
5 提升適應能力:
在轉調過程中,積極學習新技能,提升自我適應能力,增加自己在分公司的工作適應性和競爭力。
6 與上司溝通:
定期與上司溝通工作狀況,了解公司的期望和要求,確保自己能及時調整,提升工作表現。
7 祝福您:
祝您在新的工作環境中順利適應,找到適合自己的職務,職涯發展順利,事事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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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心情可能小徬徨的夥伴

您已接受公司調整工作地點,只要有符合調動五原則,不論是雇主或同仁都不太容易發起資遣權。

Q1:假如在專案工作結束後,分公司沒有適合我的工作,請問公司是否應該資遣我?
A:再同意轉換工作地點之前,公司應充分說明未來的工作內容,如和原先差異過多則需要給予教育訓練及資源來輔助上手業務內容,若經前述過程甚至進行PIP仍無法滿足雙方期待且遵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再依法資遣。

Q1:調動至分公司服務,同仁工作不適應,公司可以資遣我嗎?
A:同仁工作不適應,自己無法主動請求公司進行資遣,在公司沒有任何違反法令情況下,資遣發球權在雇主身上唷。

分享104專刊內容: https://blog.104.com.tw/transferring-an-employee-principles-and-legalit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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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應。雖然還是感到前途茫茫,但有開始做些相關準備了,也再次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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