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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同一性質的工作換了3間公司,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適合做這一行?

您好,
我已於法律系畢業已有3年了,畢業後先後在3間不同事務所任職法務的工作。
第一間事務所是擔任法務一職,這個職務要經常出外勤及加班,自己本身也是要每日來回通勤3小時,時間久而身體無法負荷而離職。
第二間事務所也同樣是擔任法務一職,與同事關係很好,但副所長不喜歡我,時常將不應該是我做的工作丟給我做,或是時不時的言語霸凌,老闆也清楚知道我所遇到的處境,但卻沒有想處理這件事的意思。雖然同事們私下會關心打氣,時間久了,心中壓力日漸遽增,故而自行請辭。
最近一年,因計畫準備國家考試,而到以前大學打工的公司擔任法務助理一職,職務上壓力減輕,也較有時間準備考試,但從入職3個月左右開始到離職這段時間,老闆說我做事不夠用心,要我多請教我的主管,為此,我也向我的主管請教,但我的主管不是回我說「這件事我會負責,你不用學」,或是直接當作沒聽到繼續做他的事。幾次下來,我只能透過其他同事的指導,或偷偷看主管怎麼處理,自己在一旁邊看邊學。
我的職務中其中一件工作是要幫公司每位員工記個人私帳,公司有要求每日記帳完後,要將所有記下的單據交給主管,主管會統一整理好交給老闆,而我自己除了遵循公司流程外,還會將每位員工每日所用的支出與餘額皆已Line通知每位同事(因公司聯絡訊息接用Line聯繫),離職那日老闆突然跟我說我所記的帳目有問題,帳目相差了三千多元,為此,我與他爭執起來,我執意要跟他一筆一筆核對,但他不給我對,堅持以我帳目不清及工作做事不夠用心為由,將我Fire,給了我兩倍薪資,簽離職切結書,要我立刻走人,離開後我的主管立刻將我與公司所有相關Line群組全部強制退出。
這件事讓我打擊很大,我已經在這份工作上花了很多心思,每每只要有出一點差錯,就會花很多時間去請教同事並研究要怎麼改善自己的錯誤,可到最後公司卻以一個莫須有安給我要我走人,一點讓我澄清自己清白的機會都不給。現在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適合走這個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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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身為在政府部門/公司行號/事務所都待過的法務過來人經驗與太座國考經驗,以下是我的想法
1.準備國家考試-不要想太多,就是多練考古題,太座當時通過律師考試寫完三本補習班出的題庫,若是差距在五分之內,就是運氣問題,更別想太多,多考幾次就過了(但考上後執業也是頗大的問題-這是另外一件事情),但太座當時在準備考試時是真的省吃儉用到非常誇張的程度,不是好例子,只能參考.

2.法務工作本就是高壓力工作(風控單位),若同時要處理法務又有其他行政事務,不見得是好事(我想這家公司就是不重視法務工作-換句話說,邊緣人一遇到績效考核就會先裁你),因此,就我而言,我是不會待的,所以我覺得以你而言,不管是1.2.3的工作狀況,問題都屬於非單一因素,所以請你換個角度思考,早點離開也是好事,不然等你年齡超大時被資遣,就更慘烈
3.我會比較建議你若要找穩定工作,可以先從自己的興趣/性向/學長姐經驗開始思考,試著找公部門,學術單位,或是非營利組織所開的法務職缺,通常會比較穩定,目前也有不少,或考慮不見得要擔任純法務工作,我之前也待過政黨,學校教師等不同行業,也許換個風景,會有不同的開心,或是想辦法提升自己學歷與語文,直接投看看大公司,可能對你的職涯比較有幫助
4.法務工作最後的傾向性還是會取決自己的專業,請深思熟慮自己的專業或多元性,我個人目前在事務所的工作穩定,但我依然每年進修,或參與考試,我目前身為法務主管,除了得以身作則,另外就得要有績效表現,這也是很現實的問題(律師執業也是一樣問題)
以上意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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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間:體力負荷,外勤加班問題
第二間:人際關係,
將不應該是我做的工作丟給我做
>>某方面來說算是可以多學習原本工作以外事情
副所長
>>人際溝通可能再多問問別人,遇到這類型如何相處

第三間(最近一年)
1.老闆說我做事不夠用心,要我多請教我的主管
只能透過其他同事的指導,或偷偷看主管怎麼處理,自己在一旁邊看邊學
>>有些事情的確是需要觀察,去主動學習,
還有工作的態度熱情,也多思考一下
2.帳目有問題
>>
如果您相信自己沒問題,看要不要詢問勞動部
這應該算是勞資糾紛
但如果您已經簽離職切結書,可能較難處理,
法律問題也可以詢問104的蘇宏文先生

因為不是當事人不了解當中狀況
另外,連續劇半澤直樹,有空可以去看一下

Q: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適合做這一行?法務
想一下有關法務工作是否做的順手
第一間、第二間覺得只是體力負荷、人際方面問題
第三間看您要放下,還是去尋求完美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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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系畢業已有3年,畢業後在3間不同事務所任職法務。第二間事務所也同樣是擔任法務,與同事關係很好但副所長不喜歡我。到以前大學打工的公司擔任法務助理,老闆說我做事不夠用心我的主管也不教我。
2. 您在職場中顯示一個特質,與同事相處良好但與主管相處相當不對盤,副所長不喜歡我老闆也清楚但卻沒有想處理這件事。老闆說我做事不夠用心我的主管也不教我。我與老闆爭執起來,我執意要跟他一筆一筆核對但他不給我對。
3. 只能說您欠缺主官緣,那是在工作中需要對主管展現的一份敬意,當主管接收不到此分來自部屬的認同,轉換出來的相處之道就是排斥不喜歡,也就是您在後兩家事務所面臨的狀況作。
4. 您專注於工作正確,但對直屬主官的相處方式對待心態討論原則,有必要花時間再釐清,作為再進職場的準備作業。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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