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4/12

無工作經驗26-30歲

面試被要求填寫該公司自己的履歷

面試的時候不外乎都會被要求再寫一份那家公司自己的履歷,那一般都會不寫太完整,例如身份證、住址等等,但如果面試官問起為什麼不填,應該怎麼回答?可以說「如果有幸被錄取,之後辦入職手續時可以提供。」這樣回答是否可以?如果我說「因為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但碰到硬要你寫的公司,而且還說不填不錄取的話,我當下是否可以也態度強硬一點回說「我自己的隱私為什麼不能保護,也不知道我填了你這家是不是就會錄取我。」那這家是不是可以判斷出公司風氣強硬,未來也會有壓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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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您好
現在有個資法的問題(個資的範圍很廣),
目前面試公司都會先請你簽一份"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裡面會有規定個資的使用權利和義務,
一般來說 每間公司都會有自己的履歷表 ,這都會需要填寫資料 ,如果要任用一個人也會把履歷表 ,畢業證書 ,相關證照影本 ,面試記錄及薪資核算...等 ,一併送簽核,(簽核通過後才會通知報到),
如果你的履歷資料裡面很多空白(難道要叫主管自己在去104的履歷上看嗎?) ,
如果不寫公司的履歷表 ,那對於有系統(或內部流程)的公司來說 ,系統(內部流程)就是有要求公司用統一的格式和表單 ,這樣就違反規定算是缺失(未確實填寫),
當然你捍衛你的個資是正確的 ,但要如你說的"那這家是不是可以判斷出公司風氣強硬 ,未來也會有壓榨情形?" ,如果作風強硬應該也不至於直接跟會有壓榨劃上等號,
面試就是彼此在互相了解的階段 ,當然能夠互相坦程不是更好,
先不要把人心等於邪惡 ,如果你在面試的時候 ,面試官跟你說 ,你問的公司福利的相關問題 ,因牽涉到公司內部的作業規範 ,因此不便提供 ,若你真的錄取了 /人也確定進來了 ,再把規範說給你聽或拿給你看,
你自己的感受呢?
我曾遇過填寫履歷亂寫的,
履歷表內都有緊急連絡人(但有的人會電話亂寫 /姓名亂寫...等)
有一天 ,她在路上發生車禍了(人昏迷了) ,急診電話打來公司(因為他身上只剩公司識別證) ,醫院希望公司能協助通知她的家人馬上到醫院(很緊急) ,結果我們一直連絡不到她的家屬(因為她留的緊急連絡人的電話打過去是空號)...
還是我們要回覆醫院 ,因為個資法的關係 ,請醫院連絡警察查詢後在連絡他的家屬到醫院處理...,
沒事的時候都沒事 ,但是有事的時候 ,有些就是會用的到...
再次肯定你對個資的保護,
也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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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招募面試的經驗上,
遇到很多求職者有同樣的問題。

跟你分享我的觀點:
1.只要你不想提供沒有人可以強迫你。
→這點是絕對無庸置疑的。

2.拒絕填寫的理由,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若公司有心要濫用你的個資,"錄取後再提供"和"應徵就先提供"的具體結果有什麼差別呢?

3.更多的著重在怎麼應對面試官的提問。
→"如果有幸被錄取,之後辦入職手續時可以提供。"這個回答方式當然比較好。

4.不填寫就不錄取?
→這樣的要求雖然不合理,但是面對這種不合理,你會選擇用什麼方式回應呢?這就考驗你的智慧了。

祝 求職順利

1人拍手・

身份證、住址等資料,通常不會特別要求你補填,只會提醒有錄取就需要提供,但也建議你可提供一半,例如住址填寫《台北市信義區》、或身分證號填寫《A101》,或許面試官有其他評估。

"硬要你寫的公司,而且還說不填不錄取的話"→不代表公司風氣不好,只是代表公司面談的風氣或該對口比較傳統,還沒有與時俱進。
應該沒有這種面試官啦,不過真遇到會講這種過激的話,也就謝謝再連絡,直接中止面試。

1人拍手・

日安。

面試時企業要求您填寫該公司內部制式的人事資料,通常是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特定目的」,而面試在某種程度視為勞動契約成立的可能性,因而在事前進行相關資料收集,只要有透過書面盡告知義務,原則上並未違法。但是您所填寫的資料,該公司還是有善盡保護的責任。

對於您的問題,基於雙方共同利益,建議您還是如實填寫,以展現謀職的積極度與配合度,不過只限定為與應徵該職缺相關的問題。當然如果依您上述提到的回答,於法並無不可,但通常會影響到後續錄取的可能性。

只是,如果依您遇到的情況,對方直接表示「不填不錄取」的話,個人認為不能直接判斷是否會壓搾員工;但確實能藉此觀察,該公司對於員工的溝通風格。

以上,提供給您參考。

1人拍手・

您好,

許多公司會要求面試當時再填寫一份公司版本履歷,無非以下原因:
1.看填寫資料內容與網站內容是否相符
2.從書寫字跡呈現來研判個性態度
3.公司人事資料需要了解人選特定部份

一般在填寫身份證、住址、家人姓名及職業等內容,個人建議以部份揭露、部份隱藏方式呈現,例如身份證A123456789,就以A123456XXX,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大道路二段120號15樓,就以台中市西屯區大道路二段xx號xx樓填報即可。

面試階段,基於個人隱私,以「如果有幸錄取,辦理入職手續時再行提供詳細資料。」這樣回答應無疑義。萬一碰到硬要你寫的公司,基於雙方禮貌上互動,建議應答時勿過於強硬表態,但可提出「這部份無關個人工作表現,目前暫不方便提供,將待報到時再完整提交」,如果公司說出不填不錄取的話,或許要慎重考慮規避風險。

公司與員工係處於對等狀態,需要彼此給予充分尊重,才會建立互信共識,這也是維繫職場關係融洽的不二法門。

~以上僅供參考~

1人拍手・

您好:

公司會要求填寫完整的部分通常是對核薪、任用評估會有影響的資訊,例如學歷、經歷及證照...等。
並透過是否填寫完整來判斷應徵者的細心、配合度...個性及態度,例如雙面列印只填單面、最後一頁漏填、該簽名處沒簽名...等。
有時公司說沒填完就不錄取,也可以確認一下需要如此仔細的原因,或許是因為不夠完整就無法核定是否合適(無經歷、證照可判斷,或你經歷太豐富如具15年工作經驗,但保養得當看起來只有25歲,會希望了解生日以確實了解有可能其實真實年齡是40歲了。)

其實願不願意提供,也會是企業來判斷是否積極想入職、配合度情形的一種因素。有些企業甚至會委婉但堅硬的以若不填寫完整,可拿取紀念品後立即離場結束此次面試。你當然可以強硬,企業也會強硬,求職市場本就是雙方互相媒合是否合適的平台與過程,面試只是一部分,從投遞應徵的那刻起到正式就職,這段過程的任何互動(當然就包含面試前的資料填寫)企業就開始列入評估應徵者適不適合了。

比較建議,若是有簽署個資同意書後,那就填寫完整吧~若不願意,那就不簽同意書,結束面試放過彼此吧~

1人拍手・

當然要寫你實習過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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