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離職時沒請企業開在職證明和離職後不小心弄丟在職證明
1.第一份工作離職前沒請企業開立在職證明,如果有想請企業補該怎麼處理?
2.有一份工作的老闆鬧得不愉快(有上勞資法庭),離職前有請對方開,也記得收下了。但最近找到新工作時發現資料不見了,請問可以怎麼委婉請老闆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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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在職期間是否有糾紛或遺漏,公司都有義務提供您在職證明的。您可以發信給前公司的人資,若沒有人資單位就發給主管或老闆,表明你有在職證明的需求,再補一通電話過去,這樣應該很快就可以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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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份跟有一份是相同工作嗎?一般有錄取新工作,新公司通常是要求前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而不是之前的任何一份,這是需要釐清的。
若前一份工作沒交惡,可以請人資(事)幫忙再重開一份。若是遭到婉拒,通常企業可以接受勞保明細,證明您所填寫的經歷與勞保明細上的時間吻合。所以,可以委婉詢問新工作的人資(事)是不是可以接受?
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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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恭喜,您已經找到新的工作了。
您可以先主動去電,先找話題,向前公司或雇主詢問,主動確認有沒有特別要保密的相關或內部消息;或是您留有相關的文件、電子檔,是否需要主動歸還或銷毀等。
離職後的員工,其實也一直幫前公司保守秘密和內部消息,前公司也一直在保護前員工個資。相信用誠意與正向的互動可以解決申請文件的事。給您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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