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6 13:31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年前或年後提離職的適當時間

主要有以下的考量及問題想詢問
1.已下定決心離職 目前還在找工作 預計做到3/20
2.待在公司將近5年 需要30天的離職預告期
想詢問大家覺得年前一天提離職是適當的
還是年後回來提離職較為適當呢
如果年後第一天提離職是可以的嗎

再麻煩各位前輩指點迷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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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您好
依規定做就好 ,既然你都已經想好了 ,依流程離職 ,拿離職單 ,確認最後工作日 ,做好交接清冊 ,做好交接 ,確認自己的相關權益(如特休未修完 /或是還有補休...) ,好好做交接 ,好好做END ,如何順利的離開也是一門學問 ,與人為善 ,畢竟現在也有很多公司會打電話到前家公司去做徵信 ,所以這最後一哩路真的很重要 ,若是真的做不成朋友 ,但也不要變成敵人是吧 ,不奢求他們幫你美言 ,至少不要落井下石了是吧 ,實務上就會有 ,要離職了最大 ,交接也是隨便 ,心情放輕鬆了 ,很多行為或說話也隨便了 ,這樣你覺得他的下場會好嗎? ,結果好死不死真的有公司打電話來詢問(詢問他的平時表現 /工作狀況...) ,你覺得會講他的好話嗎? ,台灣的職場其實不大 ,自己真的要注意 ,相信你自己是會思考的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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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已經下定決心
都是可以的喔~
法定30天的離職預告期前提出就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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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還在尋覓工作、尚未找到,就已下決定心要走,看來這份工作或許已有讓您無法忍受之處。

不管是年前一天提、年後過幾天或第一天提,只要預告期有30天,都是合法的,只差在是否合情了。

如果想要好好交接,大家好聚好散,不妨年後再提;假使只想早點離開,年前一天提,可以讓你少待在公司7天。讓自己開心一點,也無不可。

以上是我的一點淺見,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

PS.若Giver的說明對您有幫助的話,請不吝給我們一個 [拍手] 以及 [肯定]。有您的回饋,我們會更有動力服務大家,感恩~

1人拍手・

如果你已經有確定的新工作機會,可能可以在該職位開始前提前辭職,以確保順利過渡。

某些公司在年底提供額外的福利或獎金。如果你的公司有此類福利,你可能希望等到年後,以確保你有機會獲得這些福利。

如果你需要提前30天的離職預告,請確保你在預告期內提出辭職,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問題。

考慮你個人的財務狀況、健康狀況和其他因素。如果你感覺現在是適合你離開的時候,可以考慮提前離職。

總的來說,最好的時間點是取決於你的具體情況和優先事項。如果你對新工作機會有信心,並且沒有福利或獎金的考慮,年前提離職可能是一個適當的時間點。然而,請確保你遵循公司的預告期要求,以確保離職的過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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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提跟年後提 就一個公司而言 差異性很大
如果你是所謂的人才 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對老闆 人資 主管而言 如果要留你 可能在年終或者其它的部分給你多的獎勵 但如果你的辭呈一遞出 只要去到人資的手上 很多還沒公布的新措施 基本上已經沒有你的任何關係
但如果你在年後上班後提 如同你所說的 你都還沒有找到新的工作 何妨讓自己也多點時間考慮
一旦你真的確認了自己的去留 那年前年後遞出辭呈 那都不是什麼問題
五年的經歷 真的只能說是剛好在熟悉某一個領域 但還不具備到讓獵頭來挖 再多考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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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工作再離職,年輕時沒感覺,經驗多了就知道,在職跳槽才容易談薪水。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提問者您好:
1.年前年後是思考轉職的尷尬期,如若提離職期間需30天已是貴公司規定,年前或年後提離職的關鍵為何呢?

2.考慮您個人的職涯發展裸辭是既定的決定,就請以您思考的最妥善的方式進行,距離農曆春節假期明天是最後一天上班日,您提出了嗎?如否,上班日第一天提出的時機點是較為衝擊,但這個衝擊必須視您個人在這份工作的感受而定,既然去有意已堅相信您也可以坦然面對未來30天的交接期可能會產生的問題,但請好聚好散。

以上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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