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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提離職之後交接完全摸不著頭緒且覺得被隱性的情緒勒索

在目前公司待了5~6年,是我畢業後的第一個工作。

公司有總公司,我所待的是規模不大的子公司(約15人)。

很幸運也在這份工作上得到提拔,雖然當初的底薪很低,但後續薪水也是每年有10~15%的漲幅。但是到去年的時候薪水大概也漲到公司的天花板了。因為主管職都是從總公司調任,所以後續可能也不一定可以繼續往上爬。

中間總共換過三次主管,而第三個主管中途因身心狀況暫時離開,所以直至去年到今年都是主管從缺的狀態。

去年年底組織有大變動,原本待10幾年的經理退休,換了一個經理管理我們部門。畢竟他剛上任再加上沒有任何一個主管階層協助,所以他一個人幾乎是扛了所有管理階層要做的事情。
因為我算是整個部門待最久的員工,所以某一個產品的產品線到後來也是幾乎是我一個人在負責(原本也有其他人,但也都陸陸續續離職,雖說要補人也遲遲找不到)

今年的下半年左右才讓之前因身心狀況離開的主管重新回來。不過公司氣氛是越來越差。從組織變更之後陸續有兩個人離職,新來的經理跟主管也是遲遲的無法進入狀況,同事之前的合作也是越來越差,跟財會部門的人員也時常起衝突,經理跟主管的口氣也是越來越差。

再這情況下我剛好被介紹了一個還不錯個工作,給的是主管職,做的事情跟我現在的70%相符,給的底薪是我現在底薪的2倍左右。其他詳細就不多贅述。思考權衡之後決定離職並於於過年入職新公司。

原本我只需要一個月前告知公司即可,但我認為畢竟我手上工作性質的問題,肯定需要一些時間交接,所以我在我決定之後就馬上跟主管、經理告知離職並說明想安排後續交接(提前兩個月)

他們第一個反應是沒有人可以交接、你現在的工作該怎麼辦等...字句。
再來就是沉默。
後面繼續說你兩個月交接不完,你可能要每天加班非常努力才有可能交接完成,且你必須要做出所有人都看得懂的詳細資料及操作手冊才算完成交接。
讓我覺得備感壓力。

我當然希望好好交接,也不希望造成公司損失或困擾。但是沒有人可以交接我認為並不是我的問題。且我這些事情一直都是我一個人處理的這個情況我已經跟公司反應多次我一個人是無法處理完成的,但也無果。嘗試跟主管、經理溝通工作方式等也是一直被說這樣不對、那樣不對,但是又不給方法也無法得到他們的協助。

我同意manage your boss這樣的做法,所以我也嘗試去用他們的思維處理事情,盡量用他們有說過的方式去生成資料,但永遠被嫌不夠好。但這樣一年下來最終發現狀況越來越糟,而他們對我的評價感覺也不怎麼好,覺得我太強勢、意見太多,讓我覺得也許我跟這間公司的緣分已經到盡頭。

現在我邊維持以往的工作量加上要做交接的文件,但我交出去他們又說這樣看不懂,這個寫得不夠細,實在是有點摸不著頭緒。甚至已經有點想放棄了...
而且主管的口氣其實從我提離職之前就很差了。
常常會說這是你的問題、你為什麼沒做XX、你沒有跟我說、你這樣我看不懂...等方式跟我說話,幾乎是沒辦法好好溝通的狀態...(他都覺得是我的問題造成他困擾)

是否可給我一些看法、做法或是該以甚麼心態面對會比較好的建議呢?
不好意思寫得很長,感謝看完這篇文章並給予建議的所有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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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記得離職通知要發信告知HR和主管。
寫好工作交接手冊,工作做完,HR的程序走完。30天後就再見走人了。
管他什麼情勒,什麼不爽,什麼喜悅,只不過再一個月就湮滅消失,不足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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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你好: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職場環境會影響身心健康,我也感覺到你在那邊受到的委屈。

這樣的職場情緒勒索,我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認同。

理解,但不認同。
用這句話提醒自己,幫自己做出理性的決定!

如果情感面涉及到公司的事務,就會變得很複雜。理想情況是,事是事,人是人。

所以我想提醒你,回歸理性面討論。勞基法規定三年以上工作者是30天前預告。而你願意給公司60天的時候,多了非常非常多。

再者,工作交接你有確實進行,但是被告知交接的不完美。你可以回想你當初進來,你獲得的交接品質如何?且交接是由「人」當面交接事務的轉移,而不是技能轉移的紀錄。

例如:一個5年研發經驗者,是沒辦法透過交接把技能變成筆記再教會「原本不懂的人」。交接是業務的轉移,而不是技能的轉移。要理解這部分才不會被過度越界的主管勒索。

要注意職場界線
如果主管越界了,堅定的拒絕!
堅定的離職,以書信留下確定的預告。

並且以信件明確的通知自己在交接上沒有任何缺漏,並且附件一份給執行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人資主管。確保這些重要的人才管理者都有收到這份通知。

對越界的人談法律,對通情理的人給面子。

或是,你也可以用同一種方式對主管,可以告訴你的主管:「我沒有選擇一個月就離開,已經多給了一個月,如果是一般人一個月就走了,難道你希望我一個月走嗎?」

主管可能會說:「你這樣後面沒有人怎麼辦?你就這樣擺爛嗎?」

你可以回:『多一個月算是擺爛嗎?直接不交接才是擺爛吧?難道公司一整年沒人,我要留一整年嗎?你不覺得你這樣說我太過份了嗎?為公司盡力交接被你說成這樣...』

總之,看你想怎麼回。對我來說,遇到越界就談法治,好人就好聚好散。遇到情勒,就情勒回去。

要小心虛假的罪惡感,喚醒自己的理性。讓越界的人清楚知道他們有多過分,超過的地方在哪。然後理性的說出事實。並且你可以說你諮詢過其他前輩的意見,這種情況你已經仁至義盡。是他要求太過份。如果他還是不滿意,可以請第三方介入。

理性溝通,一切合法,留下書信記錄。
信件cc給重要相關人,確保這件事不會被黑箱作業。
信件誠懇,態度堅定,說明已仁至義盡,希望好聚好散,各自安好。

祝福 為自己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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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則回覆

您好:
1、很同情及能理解,有些公司的主管真的是會針對要離職的人,百般刁難,請盡力交接書寫,以及記住沒有人來交接,不是你的問題
2、依照法令規定,只要依法有預告,預告期內完成交接,至於內容要怎麼樣,勞資雙方要協調,或者你可以先問主管,要甚麼方式的資料,避免白做,時間到,不管有沒有人來交接,你一樣可以離職的,只是氣氛會變得很不好而已啊!甚至要去調解或上法院。
3、好好處理,希望時間過快點,早早脫離!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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