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年終獎金發放問題請益
第一次發問,有缺少資訊再請前輩指點。
目前現職工作滿2年半,考績也已確認,另外目前也正在面試其他公司中,而目前現職公司已經公告年終獎金發放時間是在2/26當天(有註明需發放日仍在職),若我2/19收到新公司offer並且向現職提出辭呈,考量滿2年年資,需要20天預告,正式離職日會是在2/26之後,這樣理論上可以拿到年終吧?謝謝。
回答 6 則
新年好,經驗上都是建議等獎金確定入帳再提離職比較保險。理論上當天在職是可領,但獎金和薪資不同,不一定要給,沒入帳以前都有可能用各種理由修改調整。
如果不想事後還要花精神去勞工局申訴甚至走法院爭取權益,建議這樣做保險。
年終入賬後提離職,和原公司協商是否可以稍微早點走。
大部分公司會同意,人都要走了已無心在此,不要在公司晃來晃去影響士氣,
要走就早點走。也有可能故意整人或是要找交接不同意。
基本原則是要走的人最大,重點也差不了幾天。
公司要錄取都會問何時最快可報到?
可和新公司明確說明原因,2/26才能提離職,這原因是可以被理解。
若新公司急著要人放棄獎金的,是要補償原公司的損失,問新公司是否願意?
以上建議供參考,祝 新工作入職順利!
您好:
因勞基法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發年終獎金給員工,如果您會擔心獎金會因離職而受影響,會建議您確定領取到後再行提離職。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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