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適合再投遞之前錄取過但婉拒的職缺嗎?
之前因現職公司慰留而拒絕已錄取的職缺,但最近認真思考後覺得現職產業及公司內部升遷已無法再發展的更好,還是想換跑道,但目前的大環境似乎不太適合換產業?另之前婉拒過的職缺再投一次會很蠢嗎?先謝謝大家指點!
我倒是覺得可以問看看。
有通知錄取表示你的條件符合,且用人單位主管也滿意。如果對方還沒找到人,誠懇的說明,應該不至於有芥蒂。
當然,另一個可能性是對方已經找到人,所以期望不要太高。
1. 因現職公司慰留而拒絕已錄取的職缺,還是想換跑道,之前婉拒過的職缺再投一次會很蠢嗎。
2. 先確認婉拒過的職缺是否仍未關閉。
3. 若仍存在,再投一次試試很好呀。
4. 能否再次錄取仍屬未定,面談就照實說。
5. 祝福您。
Hi~你好
依業務性質,如果相隔半年,可以再投。但如果只隔三個月內,可能投了也沒用。因為三個月~半年的異動,會讓人覺得你穩定性不夠,三心兩意,不知道自己在幹嘛,更何況你可能會再次反悔…
如果你就是非它不可,請~
一、順過當初委拒的原因、這次回頭的理由,讓前後合理以表達你的誠意。
二、將上述說辭+履歷,同時用「人資e-mail、104應徵」發出。通知但保留對方拒絕的權利。如有緣分,雙方自然有好的轉折。
三、如果一週內沒回覆,你可以用mail再詢問一次。
四、如果再一週沒回覆,你可以用電話再詢問一次。
如果以上都沒有結果,請直接放棄!
以上最重要的就是那篇說辭,並建議同時找其他工作。不論是這個工作或是其他工作的面試,都要看重並表達「慎重選擇中」的態度,以避免這次你最後選了別家的尷尬!這樣可以為自己爭取最好的條件並保持職場的友善,祝順利!
徵才企業除非徵不到人或急用,否則難免在意你(妳)重投履歷的理由,再好的人才如果不穩定,對部門來說可能負面影響更大。反過來說,如果你(妳)想清楚了,給自己一個願意接受挑戰與不輕易放棄的理由,絕對值得再次嘗試!
若考慮清楚自己的目標,覺得原婉拒的職缺的公司是合適自己的,可再去爭取看看。
不過若對方有要給機會,定會再確認當初婉拒的理由,及目前想應徵的的動機;若讓對方覺得僅是單純的三心二意後又想來求職,就不太好了,所以自己定要思考清楚,才不會讓對方感覺不好而失去機會。
以上,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