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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4/7 4:0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主管於公司公開表示我被開除 但我本人並未收到任何通知

因最近公司生病/確診/得流感的人蠻多 稍早因身體感覺不適大約提早了一小時跟主管提今日身體不適能不能用換假的方式補回來 得到了已讀不回 然後晚上同事下班了才跟我說我被開除(在晚上閉店會議中主管公開表示)但我本人到現在凌晨4:02分都尚未收到來自主管或公司的任何通知(訊息/電話)請問這樣我需要爭取/備妥/哪些東西呢?以及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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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提問者您好:
1.建議您當面向主管確認同事轉達的訊息,誠如您提及的未接到任何主管口頭或書面的通知,職場上有關自己的工作權益問題必須要有當責主管或部門依照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請您務必把握。

2.另外是有關您請假的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規定亦是您必須要釐清的問題,職場上出缺勤的狀況與勤務配合或多或少都會影響主管的主觀評價,這是職場上必須注意的工作態度。

3.以上兩點建議請您務必主動確認,以利您後續的相關作為。

以上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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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勞基法法條跟案例,原則上,資遣有條件的,不然就是不當解雇;如果是解雇沒給資遣費,那還得是有造成公司嚴重的損失。有點細節,你得自己看下,因為如果你是品牌連鎖門店的,公司也都會教主管怎正規處理,避免被員工告、或是經常被請去勞資協調的,所以你再爭取自身權益時,得假設對方也不是無知濫權,有點了解後,再去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預約免費律師諮詢,我猜各縣市都有、或是議員服務的也有。
 
https://www.mol.gov.tw/2623/2625/2627/qaList

如果40歲,那資遣費(+特休未休+預告期工資)、非自動離職證明、是否惡意資遣的,就要留意,但你年輕,下一份工作如何作的順暢,其實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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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感覺不適大約提早了一小時跟主管提,今日身體不適,能不能用換假的方式補回來,得到了已讀不回,然後晚上同事下班了才跟我說我被開除,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2 先說導火線,因身體感覺不適大約提早了一小時跟主管提今日身體不適,能不能用換假的方式補回來,不論主管同意或是不同意,這都不構成被開除的條件。
3 公司開除員工,需具備資遣員工的條件,員工不適任,員工違規,員工與公司文化不相融,員工不聽指揮,員工無團隊合作觀念,員工專長不符⋯,總要有理由,再資遣。
4 您問一個身體不適,能不能用換假的方式補回來,就被開除,完全不符合被開除的條件。這屬主管個人心證,但不符合公司資遣條件。
5 您明天照常上班,正常工作,直到接到人資的資遣公文。沒有接到前,都正常運作。您並沒有重大違規事件,導致必須資遣。
6 倘若,收到人資資遣公文,公司有提供必要資遣費,薪資也都有給付,離開就好,找下一個正常的公司。
7 倘若,收到人資資遣公文,公司沒有提供必要資遣費,至縣市勞動局申述,將事件、資遣、薪資、預估資遣費,寫成申述表,投訴,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8 祝福您,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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