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先試做二天再投保勞健保,這個工作該去嗎?
錄取一個工作機會,薪水還可以受,工作感覺還算穩定。有提到之前有每年出國員工旅遊,現在沒出國也會提供每年15000元額度的旅遊金讓員工自己去國內旅遊。然後面試中有談到,目前有一個員工得了癌症。我就說:他這樣應該會一直請假看醫生,你們不會想要開除他嗎?老闆娘回答說:不會,他自己也不想要這樣。(根據以上這二點覺得這公司還不錯)。但有以下問題:
但他說先試做二天才幫我加保勞健保(她是說之前有一個來做一天就不做了,這樣加來退去很麻煩,我也很麻煩),我想了一晚之後得這樣好像沒有遵守勞基法就回覆說不去了,跟他們還想要去第一天就有加保的公司。然後對方主管(老闆娘)就打來,有點像是在解釋,說是因為我那天有說目前勞健保有提到還在工會,怕我轉來轉去麻煩,才會這樣說,(我覺得她只是覺得加了,然後人走了這樣她很麻煩)她說根據規定就是第一天要加保,如果我現在因為這個問題不想去上班,也可以第一天就幫我加保。
我應該要相信她的說詞?或是覺得她就是不想遵守勞基法,我真的蠻介意有沒有遵守勞基法這件事,網路上查不到任何這間公司的負評,謝謝。
您好:
勞健保在報到當天投保是雇主應盡的義務與責任,連兩天少少的費用都不願意支付,且沒有守法的觀念與態度,其他更不用說了!建議不要去!
40以上原則上不好找工作,很多時候,擺明了吃小虧但現實考量還是會接受。基本上還是看你的職場籌碼,如果你面試機會挺多,再找一份同級的工作也不難,那就可以在挑。
我自己是好幾次不問薪水、不問工作內容就答應了,只為了有份工作,有次還是領了一個月的工讀生薪資只因為其公司內部問題。
也或許,可以折衷,就是你去那公司半天,或幾個小時,真實地貼近工作點,然後覺得貼夠了,然後隔天正式上班。
1 錄取一個工作機會,薪水還可以受,工作感覺還算穩定。有提到之前有每年出國員工旅遊,現在沒出國也會提供每年15000元額度的旅遊金讓員工自己去國內旅遊。
2 老闆娘說也可以第一天就幫我加保,就是依照勞基法走。
3 薪水還可以受,工作感覺還算穩定,員工旅遊,第一天要加保,去上班。
4 工作該去。
5 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