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9/2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先試做二天再投保勞健保,這個工作該去嗎?

錄取一個工作機會,薪水還可以受,工作感覺還算穩定。有提到之前有每年出國員工旅遊,現在沒出國也會提供每年15000元額度的旅遊金讓員工自己去國內旅遊。然後面試中有談到,目前有一個員工得了癌症。我就說:他這樣應該會一直請假看醫生,你們不會想要開除他嗎?老闆娘回答說:不會,他自己也不想要這樣。(根據以上這二點覺得這公司還不錯)。但有以下問題:
但他說先試做二天才幫我加保勞健保(她是說之前有一個來做一天就不做了,這樣加來退去很麻煩,我也很麻煩),我想了一晚之後得這樣好像沒有遵守勞基法就回覆說不去了,跟他們還想要去第一天就有加保的公司。然後對方主管(老闆娘)就打來,有點像是在解釋,說是因為我那天有說目前勞健保有提到還在工會,怕我轉來轉去麻煩,才會這樣說,(我覺得她只是覺得加了,然後人走了這樣她很麻煩)她說根據規定就是第一天要加保,如果我現在因為這個問題不想去上班,也可以第一天就幫我加保。
我應該要相信她的說詞?或是覺得她就是不想遵守勞基法,我真的蠻介意有沒有遵守勞基法這件事,網路上查不到任何這間公司的負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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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勞健保在報到當天投保是雇主應盡的義務與責任,連兩天少少的費用都不願意支付,且沒有守法的觀念與態度,其他更不用說了!建議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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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以上原則上不好找工作,很多時候,擺明了吃小虧但現實考量還是會接受。基本上還是看你的職場籌碼,如果你面試機會挺多,再找一份同級的工作也不難,那就可以在挑。
我自己是好幾次不問薪水、不問工作內容就答應了,只為了有份工作,有次還是領了一個月的工讀生薪資只因為其公司內部問題。

也或許,可以折衷,就是你去那公司半天,或幾個小時,真實地貼近工作點,然後覺得貼夠了,然後隔天正式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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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錄取一個工作機會,薪水還可以受,工作感覺還算穩定。有提到之前有每年出國員工旅遊,現在沒出國也會提供每年15000元額度的旅遊金讓員工自己去國內旅遊。
2 老闆娘說也可以第一天就幫我加保,就是依照勞基法走。
3 薪水還可以受,工作感覺還算穩定,員工旅遊,第一天要加保,去上班。
4 工作該去。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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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很多時候,第一個直覺是最準的。

雖然您覺得面試過程感覺不錯,但為了這個 "先試做兩天在投保" 有質疑,接著對方主管(老闆娘)來電再解釋...,其實對您來說,反而感覺不對勁了。

如果有這方面的疑慮,建議您可以多試試其他機會,畢竟 "直覺" 不好 "感覺" 不對,對您就是一種 "徵兆",不用太過執著。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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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抱歉較晚回覆。
工作中的勞資關係其實是互相的,對彼此來說,都需要試試看,才能累積信任。看您的描述老闆娘所陳述的應該是事實,她自己也嫌麻煩才會不遵照勞基法第一天上班即投保的規定。但她也說了,如果妳在意,可以第一天就幫妳投保,如是這樣,建議還是按照規定到職第一天就請她幫您加保會比較理想。但還是要觀察一下這份工作是不是您會想待至少一年以上,如果不是建議趁早離開!工作經歷還是要累積至少履歷中有一個超過3-4年的工作,要再轉換跑道,比較有機會。不輕易入職,也不輕易離開,這需要決心。以上提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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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這幾天忙點事耽誤了,還請見諒!
首先定調您的觀點是正確無誤的!
工會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者才加入的。而那家公司如果是5人以下,確實可以由雇主透過職業工會,幫員工投保勞保。但是健保、勞退(6%)、職災都是雇主應該要完成的。
簡單說明您比較能夠理解,只是,坊間還蠻多不是這麼做的公司,理由百百種,一旦出事了就會付出相當的代價的,未來有機會成為老闆,風險要懂得評估喔!對方闆娘的補充說明可能真的是補充說明,但我來看有可能是怕被投訴受罰,面試期間所提違反相關規範受罰在實務上比比皆是。建議您放寬心地探索出自己的工作,您一定可以的。
以上供參!祝您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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