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工作經歷的撰寫的困擾不想要全部都寫上去。
想請問有經驗的人,我是否要把全部的工作經歷都放上去,大公司友說如有虛報就不錄用。但我之前有待過三家小公司 半年左右附近。但我真的不想寫上去。因為寫上去就換五間公司了。這樣給人資不好的印象吧。 但公司又要求要勞健保轉出單。公司一看也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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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人資對於藝術設計的職務,因為不是例行與操作性的職務,比較重視原創的產品與具體的成果,工作穩定性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有些企業會希望新人報到前,去勞保局申請個人投保紀錄,以驗證其工作年資,建議未滿半年的工作年資可以在履歷上簡要呈現,不必為此擔心。重要的是如何說明待不到半年就離職,短期任職就離職的原因大多是實際職務內容與面談時有明顯落差、不適應新公司企業文化或是剛進公司馬上就被調整職務等等。
以上淺見敬請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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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您好
半年換5個公司,確實是會讓人有不穩定的感覺。但誠實為上,還是建議寫入履歷表內,簡單扼要説明離開的理由,強調自己在設計上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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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目標不相關的話可以省略。或只要簡短有提到即可。
履歷基本上誠實是最重要的,可以少寫作過的,但絕對不能寫沒做過的
你就把你履歷當成一張廣告單,商品就是你。所以怎麼吸睛就怎麼做。
履歷的話其實經歷/學歷攔只是很小一部份,就跟成分/日期標籤一樣
重點是為什麼要找這份工作,還有你具體已經有甚麼成就可以展現,有沒有能力快速上手,這些都可以用自傳跟作品集去補足。
文件上不要太拘泥於制式的表單格式,尤其是這類可以發揮創意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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