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51-55歲
台灣的公司有些都不守信用,職缺關閉是否應該告知承諾變卦?
情況如下:
1.明明約好下周談面試之時間(老闆說因為出國)但等了幾天後職缺關閉,也完全沒來信通知是否已找到人,反正就是無聲無息,那職缺關閉是甚麼意思?
2.約定可以在某日期前聯絡上班事宜(即錄取,但因家中有事需晚幾天),但在那日期內忽然職缺關閉,打去問已經錄取別人,先告知一下是否為基本禮儀?
3.面試後說2天內會告知結果(yes or no),結果根本完全沒下文。
職場面試禮儀常常百般要求應試者應該如何如何,但公司們卻常常自己連基本尊重禮節信用都沒有,這種不對等文化,是否應該改善?
您好
回饋我們的做法讓你參考
誠信是公司永續經營的必然要件,所以為了避免彼此認知的差異,面試通知/錄取通知,都一定要以書面(MAIL)正式發出為準,目的就是信守承諾。
當然不是每家公司都可以如此落實,若你經常遇到這樣的CASE,建議你可以改變你對該公司的溝通方式,舉例來說,可否請對方提供正式的MAIL,或是可以聯繫的E-MAIL方式,若對方在電話通知後,仍未發出正式MAIL通知,這時候你就可以直接寫信給該窗口,告知你有收到電話上所通知的(不論是面試通知/錄取通知),請對方再透過MAIL進行彼此確認,避免有認知差異。
以上 是我們的經驗提供參考喔
這都是相對的,公司關職缺不通知,不錄用也不通知(通常會說等候通知),應徵者不去不通知,員工請假不告知...只要有一方改變,就會慢慢改善了。
所以,試試仍然對自己要求,對這樣的公司公開一下督促改變。
我遇到過你說的情況,向104反應后也確實有核實並且處理,但是因為法律並沒有罰則,所以損失的交通費與時間是無法追討的。至於禮節等等,更是無法可管。
可是失業率高的情況下,你這邊四處控訴無門,他那邊還是大把的人搶著應聘,這就是現實,除非你能說服立法院立法規範。
你說的都沒錯,確實應該改善,但是站在職涯規劃的立場,建議你先放下這個問題趕快找到工作賺錢,等有錢有閒了,可以選擇
1.從政、選立委,立法規範,把慣老闆、爛人資通通抓去關
2.投入公益活動、從事抗爭,為勞工的工作權發聲,敦促企業主與政府改善。
3.自己開公司當老闆,嚴格要求人資部門禮貌面對每位應徵者,並且凡事在限定時間內給出書面答案,要每位求職者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祝福,並期待你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