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過去工作經歷中的職務名稱到底該不該寫出來呢?
去年底離職,離開出版業管理階層(店長)職務,陸續有面試應徵幾間公司的行政人員/業務助理等職缺,但遲遲未錄取,有朋友建議將自己工作經歷的職務名稱拿掉,這樣會增加錄取機會,請問專業的前輩們,可否能給我一些建議呢?謝謝


詹全豪・關注
上市電子業-上市製造業 -上市物流業 -上市餐飲服務業-104Giver職涯引導師 第003202410005號 104 職涯診所 Giver|104Giver職涯引導師 第003202410005號・2/6 17:13
您好
有一封履歷的經歷是課長-->副理-->經理 ,但現在要應徵公司的業務助理.
另一封履歷 ,一路都是在當助理 ,現在也是要應徵業務助理.
我沒有說哪一封履歷不好 ,是不是其中有一封就是看起來會比較有興趣 ,至少工作都有一致性 ,看起來也不會覺得有些怪怪的...是吧.
是你你會找哪位來面試呢?
個人並不認為一定要隱藏職務名稱 ,當你說了一個謊 ,你就會需要用更多謊言來掩蓋 ,如果被對方質疑你的誠信 ,那對你不是更不好 ,個人不知你為何要從事行政人員和業務助理一職 ,我也不會認為這些工作不好或很低等 ,每個工作都有專業性 ,個人是很尊敬每個工作的 ,個人相信以你的管理相關經驗 ,在別的職位上一定也有發揮空間 ,例如儲備幹部...,也許你有你的考量 ,這我不清楚 ,但如果是跨產業的話 ,也許有機會 ,例如當過餐飲業的副理 ,但不一定到電子業就一定能當副理 ,因為各產業本來就不太一樣 ,實務上也有很多在餐飲業當過幹部 ,到電子業卻只是產線上的領班而已(有時連領班都沒有) ,或者你可以在履歷中的自傳說明 ,讓別人了解 ,例如 ,雖然本人當過管理職 ,但自己認為還可以學習的更多 ,也希望能在不同的產業加強自己的專業 ,雖然要應徵的是行政人員一職 ,但希望貴公司能給我發揮的機會 ,也希望貢獻自己的專業給貴公司...,這就要看對方能不能接受你的說法 ,內勤職缺本來就競爭者多 ,薪水也不高 ,升遷也不易 ,也許待業時間就會變得很長 ,這些你自己都要考量清楚 ,不要到時中斷時間長了 ,還找不到工作 ,到時你的履歷會不會變得不好看呢 ,如果變成已待業了8個月 ,到現在還在找工作 ,你在面試時要怎麼說明呢?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職務名稱可以留著,我個人覺得面試的重點在於你如何呈現出你是適合這份工作的人員。
可以評估因素:
1.你的優勢跟你在找得職務是否相符合
2.你找的職務動機為何?是否可以說服面試人員
3.你的期望薪資、外來展望等相關因素是否可以說的通。
基本上這三塊說得通在加強說明你的優點,會增加面試的機會。
對於一般中小企業而言,職稱通常會直接關聯預期薪資,若以往有 店長 的管理職位,應徵的則是 一般專員/助理,不免會讓人有些疑慮。
而撰寫「履歷」的目的,其實只是為了取得「面試的機會」,因此不妨嘗試在接下來投遞的時候,試試客製化調整,比如其中 3 家保留職位,另外 3 家移除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