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短期的工作經驗是否該放在履歷上呢
您好,先前有一份較短期的工作經驗(2個月),目前正在猶豫是否應該放在履歷上或告知。考量到最終錄取後還是得繳交離職證明,且不放的話待業期間會呈現接近一年。目前作法是104履歷不放,有填到資料或被問到會告知。
我認為的優勢在於薪水比較好談(較上上份工作差距25%),且藉由回答離職原因可以反向篩選一些我想避開的職缺(長時間高工時/主管情緒控管有問題)。當然,會以不帶情緒的方式敘述並補充自己的反思。
劣勢可能是會讓對方認為抗壓性不夠或不知道自己的需求等等,不知道您對於這個問題有沒有什麼看法呢?
你的狀況屬於「2個月內的短期經歷 + 存在近一年空窗 + 有可能要繳離職證明」→ 建議納入履歷,但方式要策略性處理。
建議你放在履歷中,方式要經過包裝與淡化,並搭配合適的說明話術。
這樣既可以減少空窗的疑慮,也能主動塑造你為「快速行動、深度反思」的人選形象。
這裡問過幾次同樣問題,新公司要求繳交投保紀錄,結果有一兩段經驗沒在裡面,怎麼辦?
有人說就用忘記了帶過去,如果十幾二十年年資遺漏一兩段就算了,才幾年年資這段經歷都會忘記,表示這人有點迷糊。有些主管眼裡輕則算隱瞞,重則會被人認為不誠實,也許也有人不在乎,基本上被扣分機率高,要看你碰到甚麼人。
我都堅持誠實坦白是上策,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每段經歷都是成長的過程,都會對人生多少都有些啟發。個人第一筆投保紀錄也只有兩個月,是大學暑假在當時知名公司做生產線電腦組裝廠實習,至少我前兩份工作這段資歷都有相關會被問到內容,我可以侃侃而談這兩個月的收穫是甚麼得到加分。
所以時間長短不是問題,是這段過程你得到甚麼啟發。有經驗的主管甚麼狀況都聽過,現實狀況和上級或同事八字不合無法相處也是換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再碰到相同狀況你怎麼面對這狀況而不是一味抱怨環境和別人,這沒有標準答案可以發表一下想法,有可能會變加分項目。加油了!
祝 面談順利!
1.直接不提供2個月在職證明,改提供上上一份的在職證明單
2.或者上份+上上份的工作在職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