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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設計人員的著作權是否能被保護不被利用?

你好,目前自身出社會兩年多,我想問美編人員做滿一個月突然被資遣,理由是因為股東不喜歡目前設計包裝的風格,也說到與之後公司包裝設計的方向不合,但前幾位美編員工,即使包裝設計風格不喜歡,還是繼續用離職人員的設計,請問什麼樣的著作權法可以保護設計人員預防不要被利用完就被資遣?做完就叫人家離職,我覺得有點糟糕,請各位職場前輩提點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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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擔心自己設計的包裝作品被公司繼續使用,卻無法受到著作權保障,且因風格不合被資遣,覺得不合理。
2 根據台灣《著作權法》,你的設計屬於著作權範疇,但須確認勞動契約內容。
3 若合約未特別約定著作權歸屬,則作品著作權仍屬於你,但公司擁有「合理使用」權限。
4 若公司在職期間有薪資報酬,則該設計可能視為職務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公司。
5 建議確認離職時有無簽署著作權讓渡條款,若未讓渡,理論上你仍享有部分權利。
6 可以在設計檔案中加入個人簽名或識別碼,防止作品被未經允許修改或轉用。
7 若公司繼續使用你的設計但未支付報酬,可嘗試與公司協商或尋求法律途徑。
8 避免類似情況,未來可在聘僱合約中明確約定設計產權及使用範圍。
9 若公司惡意利用員工創作後資遣,建議蒐集證據,向勞動主管機關或法院申訴。
10 可尋求法律專業意見,如諮詢智慧財產權律師,評估是否有追訴空間。
11 未來找工作時,建議選擇重視設計價值、尊重創作者權利的企業,避免再次受害。設計人員的著作權是否能被保護不被利用,由於您有領公司薪水,因此著作財產權歸屬公司。未來可在聘僱合約中明確約定設計產權及使用範圍。
12 祝福你。

你好,從你的描述中可以感受到你對於這樣的職場經驗感到不平與無奈。針對你提到的設計人員著作權問題,以及如何避免被利用完就資遣的情況,以下提供一些建議與相關法規說明,供你參考:

1. 著作權的基本保護
根據《著作權法》,設計人員的作品(例如包裝設計)在完成時即自動受到著作權保護,無需註冊或登記。法律上,著作權的創作者擁有作品的「財產權」與「精神權利」。其中,精神權利包含署名權與防止作品被不當修改的權利。

然而,若你在公司任職期間,設計的作品是基於公司的指示完成,且與工作內容直接相關,則這些設計通常會被視為「職務作品」,其財產權多數由公司擁有,除非你與公司另有約定(例如在合約中明確規定財產權歸屬於你本人)。

2. 如何避免被利用
針對你的情況,建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來保護自己:
- 檢查聘僱合約:確認合約中是否有關於「著作權歸屬」的條款。如果條款中未提及,則設計作品的財產權仍屬於你本人。若有爭議,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協助。
- 事先約定設計使用範圍:在入職或執行專案時,與公司明確約定作品的使用範圍與條件,例如僅限於某一段時間或某些用途,避免公司在你離職後繼續無限制使用你的設計。
- 保留原始檔案與創作證據:在設計過程中,保留設計草稿、原始檔案或創作過程的證據,這能在必要時證明你的創作貢獻,並為日後可能的法律爭議提供支持。

3. 資遣的合法性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公司資遣員工必須有正當理由,例如業務緊縮、業務性質變更或員工表現不符合工作要求等。若公司以「股東不喜歡設計風格」為由資遣,這可能不構成合法資遣理由。

- 檢視資遣程序:公司是否依《勞動基準法》給予合法的資遣通知期限或資遣費。
- 申訴管道:若你認為遭到不當資遣,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申訴,勞工局會協助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也可以進一步提起訴訟。

4. 對於職場文化的反思
從你的描述來看,這家公司似乎存在某種程度的不尊重設計人員的情況。若你未來遇到類似的工作機會,建議在面試時多了解公司的文化與對設計人員的態度,甚至可以詢問是否有過高流動率的問題。

5. 結語
職場中,保障自己的權益需要清楚了解法律規範與合約內容。同時,選擇尊重專業的公司文化也很重要。希望以上建議能幫助你在未來的職涯中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你還有其他疑問,歡迎隨時提出,我會盡力協助。

以上的回應內容是我運用生成式AI獲取資訊並協助撰寫的,最後結合了我的個人經驗和見解進行了調整。

你好!你的情況確實反映了職場中設計人員常見的權益問題,尤其是在著作權和勞動權益的交叉領域。我會從著作權法和勞動法的角度來分析,並提供一些建議,希望能幫助你釐清思路並保護自己的權益。

一、著作權法的適用與保護
在台灣,根據《著作權法》,設計人員創作的包裝設計若具備「原創性」(即獨立創作且具有一定創意),在完成的那一刻就自動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參考《著作權法》第10條)。這意味著你不需要特別註冊,你的設計作品就享有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如署名權)和著作財產權(如使用權、改作權等)。

1. 職務創作的情況
然而,若你是公司雇用下的美編人員,根據《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

著作人格權仍歸你(例如要求署名或確保設計不被竄改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原則上歸雇主所有,除非契約另有約定。

這表示,公司有權使用你在職期間創作的設計,即使你離職後,他們繼續使用這些設計也是合法的,前提是這些設計是在職務範圍內完成的。因此,單純靠著作權法來防止「被利用完就資遣」有一定難度,因為設計的財產權通常已屬公司所有。

2. 如何在著作權上保護自己?
雖然著作財產權可能屬公司,但你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增加保障:

保留創作證據:保存設計過程中的草稿、電子檔案(含時間戳記)等,證明你是原始創作者。這在未來若有爭議時,能保障你的著作人格權或作為談判籌碼。
簽訂明確合約:若未來有機會接案或就職,建議在合約中註明設計作品的使用範圍。例如,可約定「僅限特定專案使用」或「離職後若繼續使用,需額外支付費用」。雖然這在正職員工合約中較難實現,但在自由接案時是可行的。
主張署名權:即使財產權歸公司,你仍可要求設計上標示你的姓名,這是你的著作人格權,法律上公司不得剝奪。

可惜的是,著作權法本身無法直接阻止公司「用完就丟」的行為,因為這更多是勞動關係問題,而非著作權問題。

單靠著作權法無法完全防止「被利用完就資遣」,因為設計的財產權通常屬公司,重點在於勞動法的保障。你可以檢查資遣是否合法,若不合理,可主張權益。未來則建議在合約中多做保障,並保留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設計人員除了提升專業能力,也要學會保護自己。希望你能從這次經驗中找到更好的方向!祝你職場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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