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工作經驗41-45歲
想請教提離職的日期該怎麼選擇。
目前工作中,想請教要如果要做滿三個月再離職(需取得三個月工作證明),請問離職的時間應該怎麼提?是要以滿三個月前十日預告?或是未滿三個月時先預告?例如去年12/22號就職,今年的3/21滿三個月,因為3/21剛好是假日,要事先提離職(可於3/19-20預告3/23離職)嗎?還是等3/23上班時提離職然後再往後推10天?
您好:
1. 滿三個月:
離職「生效日(勞保退保日)」必須在 2024/3/22(五)或 之後,這樣才能保證「實際工作已滿三個月」。
2. 預告時間規則(勞基法第16條):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未滿3個月:無須預告。
3個月以上未滿1年:應於10日前預告。
1年以上未滿3年:應於20日前預告。
3年以上:應於30日前預告。
因此,3個月以上未滿1年須提前 10日預告離職。
但因為你未滿三個月,你說可於3/19-20預告,但公司可能會跟你說那就做到你提離職的當天(3/19-20),那可能就會造成不滿三個月,你就離職囉!
保險做法:
1、建議提離職的時間點:
2024/3/22(五)或當日以後提離職。
2、離職生效日(勞保退保日):
最早可為 2024/4/1(含)以後(3/22+10日預告期)。
以上
一、先講「法律原則」(很重要)
依《勞基法》:
工作未滿 3 個月:
👉「不用預告期」,理論上可隨時離職
工作滿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 需 10 天前預告
⚠️ 但關鍵是:
👉 「是否滿三個月,是以你『實際提離職當天』來判斷」
二、你這個案例的時間軸
到職日:2024/12/22
滿三個月日:2025/3/21(五)
3/21 是假日,實際上班日是 3/23(一)
你有兩個目標:
拿到「滿三個月」的工作證明
不要違反預告期規定
三、正確、最安全的做法(我會建議你用這個)
✅【最佳解法:滿三個月後「當天或之後」提離職】
👉 3/23(週一)上班時提離職
此時你的狀態是:
✔ 已「滿三個月」
✔ 法律上適用 10 天預告期
離職日怎麼算?
3/23 提離職
+10 天預告
👉 最早離職日:4/2(或 4/3,視公司算法)
📌 這個做法的優點:
公司不能說你違法
工作證明一定是「滿三個月以上」
不會被挑毛病、扣程序。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您選得:於3/19-20預告離職,跟公司說3/23離職生效,這選擇是未滿 3 個月無預告期。
公司說:3/19收到離職申請,東西可以收一收可以走了,因為年資未滿三個月+沒有預告期+工作無須交接+請你立刻走人。如果這樣條件下,獲得不足3個月狀況之證明, 這是風險。
我建議無風險情況,3/23上班提離職。
解決:
可能公司要你提早走(預告期10天繼續待或可折現+獲得三個月證明),
或請假替代之。較無風險能滿足需求,也是最划算。
祝福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