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在履歷自傳及面試時,是否應該主動坦承患有憂鬱症?
在過去一年中,長期受到職場霸凌,導致患有重度憂鬱症。目前已離職在家休養及治療。
最近想重新回到職場(另尋其他工作),不知道是否應該主動坦承自己患有憂鬱症其他需追蹤性的疾病?隱瞞假裝沒事會比較好嗎?
以公司立場來思考,我知道我的確在人力資源上有造成困擾
但對我來說,是一次次的沮喪和失望,甚至已經無法主動應徵工作....
希望老師們可以提供各方面的看法
謝謝
Hi~朋友,你好:
關於在求職時是否主動告知公司曾患有的身心狀況,這部分的議題也常在一些工作求職的討論版中被討論,站在資方與勞方的角度都有人提正反意見,可見這個問題也充滿有很多討論空間。個人是比較站在勞方的角度來看,很贊成前一位回覆的先進提出,「不要在狀態不佳時做決定,進入公司後,告訴主管面臨的狀況是有幫助的。」覺得這部分可以先與您的醫師或心理師做討論,在他們評估過您的狀態適合工作時,個人覺得當下或許不需主動提及,當然從人資角度可能是另一種答案,但也未必完全否定,提供一篇網路上文章給您參考:HR怎麼看待隱瞞病情的抑鬱症求職者?( https://kknews.cc/zh-tw/psychology/yn3m48n.html )
另外,若醫師、心理師評估後對投入職場仍有疑慮,或暫時尚未尋得全職職務,建議也可先嘗試討論兼職、外包等非全職的工作,畢竟工作型態有很多種類型,選擇現階段適合自己的方式,從身心健康的觀點來看,也是讓自己的身心獲得適當的照應,未來有機會再透過累積小案子的好表現與信用,取得公司方面對自己能力的認可,這樣或許公司端也不會過於在意曾經有過的身心狀況部分。以上提供您參考。
祝福您~
職場憂鬱症,在2017年曾有篇報紙討論這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910/1007305.htm
結論是,不要在狀態不佳時做決定,進入公司後,告訴主管面臨的狀況是有幫助的。
如果您尚未完全痊癒,建議您先將心力放在身心的健康上面!不要急著返回職場!以免造成企業及個人的困擾!
如果照實向面試官說明,可能會造成「不錄用」的結果!
您可以利用休養的這段時間,投入新知識及新技能的學習;善用時間來強化自己的競爭力!
有健康的身體,才能為組織及個人創造雙贏的結局!
祝福您 早日康復,以健健康康的身體,來迎接未來的挑戰!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