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2/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離職單寫完後還能請特休嗎
小弟目前還在職中
近期有想要轉換跑道
是有拿離職單
看到離職單最下面的備註 是令我有點奇怪
本離職申請書一經填寫後即終止勞動契約,並放棄在職期間的各項民.形式及勞基法相關權利請求權
這點是否符合勞基法呢
還是寫完離職單後就不能再休特休呢
回答 4 則
你好
你的自提離職是有法定的預告期的,
單就貴公司離職單上的但書文字,
"本離職申請書一經填寫後即終止勞動契約",
字義很明顯代表,
公司認定你寫離職單的日期等於你的離職日,
也不用經公司審核離職日是否應提前或延後。
換句話說,
你不會有能不能請特休的問題(當日就離職了),
但公司也等於放棄法定要求你應給予的預告期,
剩餘的特休應該換算成薪資給你。
然,若你填寫的離職單是可以往後押日期的,
那只能說設計這張單子的人邏輯不清楚,
缺乏語文和法律常識。
另外在實務上,
任何形式的離職單,
在勞資關係上都只具有2個法律意義:
1.正式書面告知離職意願;
2.確認雙方終止勞動契約的期限。
因此不管上面寫了什麼但書,
你所擁有的權益都受法律的保障。
祝 求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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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您好:
在你的勞動契約還沒有終止前,包括最後一天上班日,你都可以請特休,沒有休完的特休,公司要換算成錢,給付給你!
因為離職有交接事務需要由你處理,請跟主管協商,要怎麼放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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