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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1/13 3:1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離職特休假計算,離職日壓那天較有利

我預計年底轉職,但現在不確定離職日壓在今年12月,還是明年1月比較好,若壓在明年初,是否有明年的特休假可使用呢?現職公司到職日100年9月1日,現職公司特休假是曆年制,通常1月1日就會有新的特休假,但看勞基法規定,離職還是要回歸週年日計算特休假,想知道明年初離職是否會比較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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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誠如您所說,貴公司採曆年制,假設指的是每年1/1預給該年度繼續工作滿週年時應有的特休日數,那麼離職時究竟如何處理預給的特休日數部分,就要看貴公司的工作規則(人事規章)或勞動契約等如何規定,外人無從得知。

建議直接確認上述書面文件,或者詢問貴公司的人資人員或負責考勤相關的人員,最為準確。

以上,如留言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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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先釐清法律上的標準算法(週年制)
根據《勞動基準法》:
特別休假(特休)依勞工服務年資計算,以到職滿一定年數後次日起算,並以週年為基準。若於年度中離職,特休應按比例計給。
也就是說——
特休是跟著「你在公司的年資週年日」走的,不是跟曆年走。
你到職日是「100年9月1日」(即民國100年=西元2011年)。
所以每年的「週年日」是 9月1日。
📅 二、你的特休年資推算(截至2024年底與2025年初)
你從2011年9月1日到2024年9月1日,已滿13年,
依照勞基法,你的特休是:
👉 15天+3天(第11、12、13年各加1)=18天
🗓 三、公司用「曆年制」給假的意義
許多公司為方便管理,會規定:
每年1月1日,依照員工當年度的年資,先預撥全年度特休。
這是公司內部規定,法律上是允許的,但不能少於法定天數。
只是這樣會產生一個關鍵問題:
員工若在年中離職,公司會「追回未實際任滿比例」的特休天數。
📊 四、年底 vs 年初離職的差別比較
項目 2024年12月離職 2025年1月離職
已完成年資週年日(9/1) ✅ 2024年9月已過 ✅ 同樣已過
2024年度特休 已享有2024年分配的特休 已享有2024年分配的特休
2025年是否再生新特休 不會(9/1才會新年度) 不會(還未到9/1)
實際特休利益差 幾乎沒有差別 幾乎沒有差別
👉 結論重點:
因為你的法定特休週年基準是「9月1日」,
所以你在12月或1月離職都「不會」再產生新的特休。
💡 五、何時離職「最有利」
✅ 建議離職時間:
不建議在1月初離職:
新年度特休雖名義上有,但你還沒實際任滿比例;
多數公司會按比例追回(等於沒拿到好處)。
✅ 若想最實際領滿年度假與年終:
👉 離職日設在 1月中旬~2月初(領完年終+用完舊特休後離開) 是最划算的時間。
✅ 六、總結建議
想領年終又不被扣假 離職日在1月中~2月中之間
想快速轉職不等年終 12月底離職即可,不會損失特休
想用光特休後走 12月前請完特休,再選離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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