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9/4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薪水是面議,但自己的期望薪水寫太低了
一面時,在我的履歷上填寫期望薪資是34000以上(有點寫低了),而面試快結束時,面試官看了我的履歷上的期望薪資後問我說:「期望薪資34000以上,錄取可兩週到職吼?」我聽了就很自然地回答:「對!」但這份工作的薪資在104上是寫面議,之後還會有二面,請問前輩們會建議在二面時再去和面試官說期望薪資40000以上嗎?這樣會不會有點不太好呢?謝謝~~
您好
如果你已經答應 ,建議不要再更改 ,畢竟誠信還是要有 ,如果還有3面 ,那你薪水不是要變成45K了...,履歷上的各項資料也是你自己填寫的 ,當然也是經過你的認可 ,面試官會依履歷資料來詢問你可不可以 ,或可報到的時間 ,而你也有當場回覆了 ,總不能事後再反悔 ,現實上 ,就是會有事後再來電或來郵件詢問 ,當初面試時沒考量清楚 ,現在是不是薪資還有再提高的可能 ,又或是可報到時間可不可以再延長...之類的 ,通常這都會被打上問號? ,或是像菜市場一樣喊來喊去(可不可以加1000 ,可不可以減500.) ,坐地喊價 ,當然也會把情況回報給2面的主管 ,那2面的主管會怎麼想呢? ,因為你資料中也未放上你的年齡 ,也許你可以在當作歷練或學習 ,在自己更厲害也更OK ,也更有成績後 ,也練就一身好功夫 ,底氣也更足 ,也許下一個職場就會跳領導階層也不一定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您好,
期望薪酬是面試時需要與面試主管&HR同仁交流的重要項目。
依您原先所述期望3.4萬,相信這就是您的真實想法。若是第一輪主管面試時就可允諾OK。表示您很幸運,也與該公司有緣分。
既然該公司已能給您期望薪資,建議二面時不必再訴求到4萬。因為面試過程誠信也是重要的甄審指標,建議就是說出自己真實的想法&觀點(但要注意基本禮貌),尤其是薪資條件,切勿給面試官隨意喊價的感覺喔。以上分享,謝謝!
104平台上的面議就是經常性薪資四萬以上,而你已經先自砍價,二面提出討論不是不能,只是已經喪失談判的籌碼,對公司而言只有減分作用,除非能拿出有力佐證證明自己能為公司帶來貢獻、能匹配這個薪資水準。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當作一個經驗,日後就會了解該如何處理。祝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