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9/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薪水是面議,但自己的期望薪水寫太低了

一面時,在我的履歷上填寫期望薪資是34000以上(有點寫低了),而面試快結束時,面試官看了我的履歷上的期望薪資後問我說:「期望薪資34000以上,錄取可兩週到職吼?」我聽了就很自然地回答:「對!」但這份工作的薪資在104上是寫面議,之後還會有二面,請問前輩們會建議在二面時再去和面試官說期望薪資40000以上嗎?這樣會不會有點不太好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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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您好
如果你已經答應 ,建議不要再更改 ,畢竟誠信還是要有 ,如果還有3面 ,那你薪水不是要變成45K了...,履歷上的各項資料也是你自己填寫的 ,當然也是經過你的認可 ,面試官會依履歷資料來詢問你可不可以 ,或可報到的時間 ,而你也有當場回覆了 ,總不能事後再反悔 ,現實上 ,就是會有事後再來電或來郵件詢問 ,當初面試時沒考量清楚 ,現在是不是薪資還有再提高的可能 ,又或是可報到時間可不可以再延長...之類的 ,通常這都會被打上問號? ,或是像菜市場一樣喊來喊去(可不可以加1000 ,可不可以減500.) ,坐地喊價 ,當然也會把情況回報給2面的主管 ,那2面的主管會怎麼想呢? ,因為你資料中也未放上你的年齡 ,也許你可以在當作歷練或學習 ,在自己更厲害也更OK ,也更有成績後 ,也練就一身好功夫 ,底氣也更足 ,也許下一個職場就會跳領導階層也不一定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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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期望薪酬是面試時需要與面試主管&HR同仁交流的重要項目。
依您原先所述期望3.4萬,相信這就是您的真實想法。若是第一輪主管面試時就可允諾OK。表示您很幸運,也與該公司有緣分。
既然該公司已能給您期望薪資,建議二面時不必再訴求到4萬。因為面試過程誠信也是重要的甄審指標,建議就是說出自己真實的想法&觀點(但要注意基本禮貌),尤其是薪資條件,切勿給面試官隨意喊價的感覺喔。以上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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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104平台上的面議就是經常性薪資四萬以上,而你已經先自砍價,二面提出討論不是不能,只是已經喪失談判的籌碼,對公司而言只有減分作用,除非能拿出有力佐證證明自己能為公司帶來貢獻、能匹配這個薪資水準。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當作一個經驗,日後就會了解該如何處理。祝順利!

3人拍手・

舉個例子來說:
如果您去逛家具行, 看上一張椅子, 老闆報價$3400, 第2次去老闆報價$4000,您這時會怎麼想? 懷疑老闆的誠信? 他是不是誆你? 如果老闆說的理由夠充分(1.總公司自9月1號全面調價, 2. 等會兒會有另外一客人領好$4000來買....)
如果您很喜歡這椅子, 而且在您的預算內, 您或許就會買下來。
如果您不是很喜歡這椅子, 您可能馬上離開這家店到下一家問, 或許看到一張一模一樣的椅子$4000就買了, 但是就是不會買原先那張椅子, 因為您就是不爽。這就是消費行為。
您問題裡提供的資訊有限, 請自行判斷適不適用以上的例子。
之後你當老闆或求職時, 報價就必須注意。寧可一開始報高讓他殺價, 原地起價是兵家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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