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雇主是否可補扣上月全勤獎金?
各位好,想請問上月薪資已發放,但雇主告知因上月有請假一小時外出,所以本月薪資要補扣上月的全勤獎金,請問此情況是否合理及合法?
另想詢問 國定假日(紅字休假日)若不給薪也不給假,是否已觸犯勞基法?因主管告知 餐飲業及服務業不在「勞動節必須休假」之行業範疇中。
但我已從事餐飲業多年,從未遇過紅字及勞動節不放假的公司,以上所指皆為排休的工作,並非要求紅字假日當天放假,而是通常都會因當月紅字假日數量進行加減,或移至下月補休或補一日薪水。
您好
你給的資訊不是很完全 ,也許回答得不是很完備 ,現今資訊發達 ,很多資訊你自己除了吸收之外 ,自己要去分辨 ,要以政府機關的為準 ,什麼聽人說 ,或之前怎樣 ,或是朋友怎麼樣...,這些你自己要分辨清楚 ,依你的問題回覆,
1.,想請問上月薪資已發放,但雇主告知因上月有請假一小時外出,所以本月薪資要補扣上月的全勤獎金,請問此情況是否合理及合法?---不知是要扣多少? ,如果只請一小時 ,就要扣500元 ,這樣當然是不行 ,而且你也沒說你是請什麼假 ,不同的假別也有不同的規範 ,你自己的薪水是怎麼算出來的 ,要扣是要怎麼扣 ,又是怎麼算的 ,自己可以去詢問 ,本來雇主就有告知的義務.
2.另想詢問 國定假日(紅字休假日)若不給薪也不給假,是否已觸犯勞基法?因主管告知 餐飲業及服務業不在「勞動節必須休假」之行業範疇中。---這牽扯到變形工時制 ,政府有公告一些行業別可適用 ,因為現今行業別越來越多 ,如果大家都周休二日 ,見紅就休 ,那假日就沒有人開公車了 /假日也沒有餐廳開了(全部的人在家開伙) /假日你也不要想去逛街看電影(因為沒開 .服務人員休假了)/假日你也不要生病(因為醫護人員見紅就休了)... ,每種行業別有每種行業別的特性
,當然也是有人犧牲奉獻 ,假日生病才有醫生可以看 ,假日想去吃些好料的 ,才有餐廳可以去...,建議你自己先去弄清楚變形工時制 ,也才會清楚何謂一例一休 ,也才清楚為何不是紅字就要多給一天或不給一天.
3.但我已從事餐飲業多年,從未遇過紅字及勞動節不放假的公司,以上所指皆為排休的工作,並非要求紅字假日當天放假,而是通常都會因當月紅字假日數量進行加減,或移至下月補休或補一日薪水。---不管再怎麼調或排班 ,就是不能違反一例一休 ,之前不是有新聞 ,某超商連續讓人上10天大夜 ,結果那個人上班上到一半跑掉 ,超商剩警察在幫忙顧店...,乍看之下好像是慣老闆 ,沒人性 ,但你還是要去研究一下法規 ,也許不會是我們乍看之下所想的 ,所以我才會說現在資訊發達 ,但很多資訊自己要去分辨 ,就像醫護人員 ,他們也是排花班 ,3天小夜轉大夜 ,又或是大夜上完休息一天(其實那天都在睡覺. 換時差) ,再轉白班...,你覺得這是人過的日子嗎? ,也許年紀輕可以這樣轉來轉去(體力好) ,但是萬一有年紀了呢? ,所以我才說每種職業都有每種職業的辛苦和特性 ,大家辛苦的點不一樣 ,所以我對每個職位都是尊敬的 ,以下資訊提供你參考 ,若你還有疑問 ,也可以直接詢問勞工局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https://vip.104.com.tw/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65622
1 提問者疑問大意:
提問者詢問雇主補扣上月全勤獎金的合法性,以及國定假日不給薪或不給假的情況是否違反《勞基法》。
2 全勤獎金補扣合法性:
若已發薪且未明確事前約定補扣全勤獎金,雇主的行為可能不符合法規。
3 全勤獎金規範:
全勤獎金屬於勞工報酬,需在薪資計算期內釐清,不宜隔月補扣。
4 勞工薪資調整規定:
根據《勞基法》第22條,薪資給付後的扣款需符合雙方事前約定或法律規定。
5 國定假日薪資給付:
依《勞基法》第39條,國定假日未出勤應給薪,若出勤需支付加倍工資。
6 勞動節休假規範:
雖非所有行業適用勞動節休假,但餐飲業不屬於《勞基法》第36條特例,可主張休假權益。
7 紅字假日調休規範:
紅字假日未放假或補假需有勞資雙方合意安排,否則違反法規。
8 雇主違法處理建議:
可向當地勞工局檢舉或協調,尋求調解勞資爭議。
9 員工權益確認:
應檢視勞動契約及公司規章,確認紅字假與全勤獎金的相關規定。
10 餐飲業常見做法:
多數餐飲業會根據紅字假安排補休或補薪,未依此規範可能損害勞工權益。
11 對雇主說明:
向主管反映自身權益,強調合法給薪及假日安排的重要性。
12 祝福你:
願你順利解決勞資爭議,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這類的問題
可以直接問勞工局的夥伴比較快~~
勞工局是勞工的好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