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專員工作內容+助理薪資, 建議繼續待嗎
目前在某間傳產公司任職3個月, 有遇到一些問題, 想跟大家請教一些建議, 背景說明如下:
- 當初應徵「助理」職, 並且對於試用期以及轉正後的薪資與主管達成共識
- 上個月提早通過試用期, 後來轉正後被告知職稱爲「專員」, 但薪資仍維持原助理轉正的薪資, 有詢問原因, 但被告知為當初主管的說明有誤, 且轉正後的文件不允許擁有備份以及拍照留存
以下是我的問題:
- 以這樣的情況(專員工作內容+助理薪資),是否建議再待一段時間觀察,還是應該更早做轉職準備?
- 這份工作之前已經待業超過半年, 如果不想把這份工作經歷寫進履歷, 是否待遇久會愈不利?後續面試時如果被問到, 建議老實說嗎?
您的經歷聽起來確實讓人感到委屈與不安,特別是在剛通過試用期,滿懷期待轉正的時刻,在台灣地區的傳產環境中,制度的模糊有時是溝通落差,但「不允許備份與拍照文件」這點確實觸犯了誠信與勞資權益的紅線。
以下提供幾點建議方向給您參考:
1. 雖然目前的「專員職稱、助理薪資」讓您感到先中不平,但既然已經轉正了,建議是否可以給自己一段時間的觀察期, 觀察主管是否在工作分配上,真的將您視為「專員」要求承擔更多責任,如果是,請務必記錄下來這段期間您獨立完成的專案或績效,同時,建議您現在就可以開始更新履歷,並觀察外部適合自己的職缺,畢竟,自己還是要為自己的職涯價值負責。
2. 您擔心待業半年加上這三個月短期就職會讓自己的履歷不好看,其實「三個月」、「半年」在您的職涯中是非常短暫,其實真的不必過於焦慮。如果您決定離職,未來被問到這段時,建議您可以老實說:「當時在轉正的過程中,發現公司實務運作與最初協議的誠信有所落差,薪資與職稱不符且缺乏正式合約保障,經過審慎評估,重新尋找能讓自己長期發展的工作環境」。
3. 針對「不允許備份合約」這一點,在法律上絕對是不合法的,勞動契約本應由勞資雙方各執一份。建議您,雖然雇主不准您拍照,但您可以嘗試透過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以「確認細節」的名義與 HR 或主管提出確認的請求,例如:「主管您好,想與您確認上週提到的轉正細節,職稱調整為專員、薪資為 XX 元」,以上這些文字紀錄(Email、對話截圖)就是您未來的憑據,如果公司連這種基本的文字確認都刻意迴避,說實話,繼續留在這間公司的風險可能大於您目前薪資的損失。
最後個人還想您一個小建議,待業半年的辛苦我們都明瞭,所以您才會如此珍惜目前這份工作,但請記得,您的專業價值不應該被「說錯了」這種理由隨意打折,離開一個不友善的工作環境,並不是逃避,而是選擇走向更專業的地方。 加油,相信您對工作的重視,一定會被下一個更好的東家發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