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9/2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部門文化常態性加班,請問工作去留的取捨及建議。

因為常態性加班萌生想換工作的念頭,但也考量台灣職場的加班文化,不認為到其他公司不會有以下的情形發生,所以上來詢問各位先進的建議,謝謝。

1、部門文化主管、員工會常態性加班,沒有加班費。但其他部門通常可以準時下班。

2、造成加班主因為部門規範很多需要當天完成的庶務性項目(若非當天完成,主管會不定時稽核),所以往往上班時處理客戶問題,只有下班後時間才有辦法處理部門規範的事情。
不過,可以判斷不是個人能力問題,因一人負責專案多、工作量大,幾乎很難準時下班前處理完,而觀察其他同仁跟主管也是如此。但從現況公司業務量看,工作量只會穩定成長不會停止。

3、工作層面看,執行上能夠順利完成並交付,但部門執行的規範及庶務性事務多(如:工作紀錄等),需要花大量時間填寫外,相關原則會有不定期的討論跟變動,需不斷重複確認,這也是導致加班的原因之一。

4、 撇除加班文化,其實公司前景不錯,福利待遇也不錯(基本保障N個月的月薪、季獎金、年終、員工分紅、每年調薪),但現行底薪不到四萬。後續認為這些其實算是加班費而不是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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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文化和生態自已要調和,加班是要配合的。但做不完硬加班這就是管理失能和HR人員管理失真。
另公司成本考量有不得不的操作。別太…
硬撐做完的奴性是沒必要的,但配合是要的。若無法接受加班請另謀出路。
建議做不完盡力了就下班吧,留點精力給家人,明天再做。記得記錄會報主管進度。加班了還做不完是主管失職未即時調整人力。另加班不付錢記得上FB打下班卡不用和公司計較。等那天离職了,領到离職証明後到勞工局列出FB打卡記錄一次性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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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態性的加班不是好事,所以最好是開始在職找工作。

如您分析的,這份工作工時長但是福利佳,可以接受的人會留下,其他會離開。可以花些時間思考目前工作的條件排序還有其他的可能性,也可以很實際地開始找工作,有錄取就可以比較,沒錄取也是一種市場的回饋再繼續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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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加班依照法令,公司應該要給予加班費。未給加班費就違法
2.工作一樣要回歸幾點
(1)薪資福利是否滿意
(2)是否有前景
如果2者都缺,那就可以開始騎驢找馬
慢慢找,找到有適合的,就準備跳槽

祝福您一切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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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據你的敘述,上班時間處理客戶問題為首要,再來行政工作也是必要但非優先;可以試著在行政作業上想改善的方式來縮短工時,無論是利用資訊設備或是其他工具來提升工作效能,都可以去思考;因為大家以往都這樣自己也就如前輩用既往模式處理事情,讓工作更有效率節省人力工時,可以頭腦激盪一下,或許主管最後未能採納,但至少你有試著去改變;若主管採納了也實施了,這樣對你來說主管跟同事也會對你另眼看待。
倘若一直無法改變,你又不希望一直在這樣的環境,那就可以思考別的可行性。
畢竟工作生活平衡才是我們一般人所想要的。
祝你工作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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