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10/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請問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公司這樣做合理嗎?

目前育嬰留停中,當初請育嬰假就被主管威脅說回來可能沒有我的工作位置😞,近期從同事那邊得知主管找了一個新人替代我的工作,但卻安排坐在我的位置還使用我的分機號碼,等於新人會使用我位置上的私人物品,主管都沒告知我,請問這樣做是合理的嗎?我到時候該怎麼做才能順利復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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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您好
職業婦女都很辛苦 ,我能理解你的焦慮 ,因為你的敘述也不是很完整 ,就你給的資訊來做回答,
不知在育嬰留停前 ,你是否有做業務做好交接? 怎麼交接的? 主管都有做確認嗎? ,不知育嬰留停前 ,你跟主管溝通了幾次? 怎麼溝通的? ,不知公司的人資有無跟你說你育嬰留職的權益和相關流程? ,你有把你主管跟你說"可能回來會沒有位置的話"告訴人資單位嗎? 人資單位怎麼回應的? 還有你已經請了多久? 還剩下多久?...
依你的敘述 ,既然你在育嬰留停 ,那公司基於業務需要 ,有可能會請職代(職務代理) ,公司要怎麼用人當然不用經過你的同意 ,至於安排在你的座位 ,用了你的桌機 ,這公司要安排人坐哪裡 ,用公司的資產(桌機) ,應該也不會需要你的同意 ,至於會不會用到你私人物品 ,這我沒看到 ,我沒辦法評論 ,但私人物品本來就是屬於你的所有權 ,你有權利可以告知公司不能給其他人使用(也許公司會請你列清單 ,然後公司協助處理 ,暫時先幫你收起來也不一定),
至於你的復職 ,這些都有法條保障 ,為協助受僱者親自照顧陪伴幼兒 ,確保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時 ,均能順利回到職場 ,"性別工作平等法" 訂有育嬰留職停薪及期滿復職相關規定 ,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絕受僱者的復職申請.
"性別工作平等法"明定 ,受僱者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 ,雇主不得拒絕或為不利之處分 ,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 ,雇主應讓受僱者回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 ,除非有以下法令規定情形: 1.事業單位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 ,2.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變更 ,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倘因為以上4種情形之一 ,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 ,依法必須要報經主管機關同意 ,並且要在30日前通知受僱者 ,此外 ,也應該要依照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
如果是我 ,我在育嬰留停期間 ,我仍會和公司和主管保持好關係和聯絡 ,有了聯繫和互動 ,至少不會變成大事小事都不關你事(一推256) ,雖然育嬰留停是你的權益 ,雖然照顧小孩真的很辛苦 ,但人還是要有所互動 ,且你以後還是要回來這職場和這單位 ,雖然你的主管可能不諒解你 ,有可能還冷嘲熱諷(或已讀不回) ,雖然你可能沒辦法真的幫忙到多少(畢竟不可能還要求你在家工作) ,但該做的如果是我我還是會做(那怕是發個郵件石沉大海 /熱臉貼冷屁股) ,因為這些都有可能會變成對我有利的事 ,舉例 ,如果主管說你互動都不好 /工作態度都不佳 ,因此要...,那這些東西就可以證明你沒有互動不好 ,而是你都有主動 ,只是都石沉大海沒得到回覆 ,也許主管說你在工作上都沒有做好交接 ,造成業務上斷層或公司損失 ,所以...,那這些東西也可以證明你不是請假就什麼都不管 ,你是都有在關心的...,同時你也要讓公司人資單位知道(要讓第三人知道 ,不要只有單位同事知道 ,你覺得同事還要繼續在那待下去 ,你要讓他們不顧一切幫你做證嗎? 你覺得對他們好嗎?) ,這樣就不會只各說各話 ,你當然要保護好自己 ,對自己有利的事 ,自己都要做好準備,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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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題主的問題:公司是否合理,是屬於合理的,畢竟員工留職停薪工作還是得有人去做,所以可以安排新人去工作沒有問題,但是題主說的“等於新人會使用我位置上的私人物品”這句話沒有明白,難道已經去留職停薪還把自己私人物品放在公司裡面嗎?建議介意的話可以自己搬回家噢,等未來復職在搬回去

另外對於復職的問題,可以參考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咨詢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等方法

祝福題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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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9條規定,勞工因育嬰留停,雇主不得解僱該名勞工。因此,您的主管威脅說您回來可能沒有工作位置,是違法的。

至於主管找了一個新人替代您的工作,但卻安排坐在您的位置還使用您的分機號碼,等於新人會使用您位置上的私人物品,這也是不合理的。勞工在育嬰留停期間,仍享有原工作位置的權利,因此新人不得使用您的工作位置或私人物品。

您可以向主管提出以下要求:

要求主管撤回威脅解僱的言論。
要求主管將新人調離您的工作位置,並將您的私人物品移走。
如果主管不願意配合,您可以向勞工局或法院提出申訴。

以下是一些建議,希望能幫助您順利復職:

在復職前,先做好心理準備,並做好復職後的工作計畫。
與主管溝通,了解公司對您的工作安排。
與同事保持聯繫,了解公司最新情況。
積極學習新技能,提升自己的競爭力。
希望這些建議能幫助您順利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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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按照勞基法的規定,復職是對公司,不是對單位~
所以,只要公司有讓您回任,不論是否回到原單位,
就不算違反勞基法喔~

您只要先和人事表示要復職,至於要回原單位或是到那個單位,
就是公司要傷腦筋的問題,不是您的事了~

話說回來,在您育嬰留停的期間,
單位找代理人(或晉用新人)來維持單位的運作,也是合理的~
也就是說,最好的處理方式,是您應該先把自己的私人物品裝箱整理好,
先請同事替您收著,等到您回來上班,再把東西交給您歸位~

現在的狀況,只能請現在坐您位置的同事,
把您的東西整理一下,裝箱收好;等到您回來上班後,再交還給您~~

以上供您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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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問題分成兩個層面:

ㄧ、育嬰留停復職保障

結論:法律保障您有權利依照當初約定的時間復職,而且復職就是在同一個單位從事同一個職務。

育嬰留停的法源依據是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其中有關復職的規定是:

復職是指回復申請留停時之原有工作(性工法第3條)。

留停期滿申請復職,除非有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同意,否則雇主不得拒絕(性工法第17條)。

因此如果主管屆時不予復職,或復職後為您安排的是別的職務,都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或進行勞資爭議處理。

二、辦公位置使用

結論:公司有權利僱用替代人力及安排座位,建議應與公司溝通私人物品處置方式。

首先,依照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6條,公司得僱用替代人力,執行您的原有工作。

重點在於,這條法律是讓雇主可以依法僱用定期契約工作者,這位新人只是替代人力,依法並不能在您申請復職後繼續佔有您的工作;換句話說,等您復職時公司依法還是必須讓您從事原工作,至於該新人的後續安排,是公司與該新人之間的事情。

至於您提到「等於新人會使用我位置上的私人物品」,我認為,除非辦公室的桌椅、話機等辦公必要設備都由您自行購置,否則這句話只是推論,並非全然事實。

公司本來就有權利規劃辦公空間,您將私人物品放置於公司,且留停前未收拾帶回,並不可歸咎於公司。復職的規定並沒有提到包括辦公座位的恢復,即使屆時復職,為您安排在同辦公室另一個座位從事原工作,單就這個行為也沒有觸犯相關勞動法令。

其實這件事情沒有這麼嚴重,如您提到的私人物品是指像是自行購置的文具、衣物、器皿等,很介意他人動用,請先與主管或同事溝通,請他們協助您統一收拾暫置於他處,新人在該座位上只使用公物及新人自己的物品,這樣就沒有問題。

以上,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或「肯定」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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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為協助受僱者親自照顧陪伴幼兒,確保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時,均能順利回到職場,《性別工作平等法》訂有育嬰留職停薪及期滿復職相關規定,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絕受僱者的復職申請。

勞動部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明定,受僱者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雇主不得拒絕或為不利之處分;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雇主應讓受僱者回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除非有以下法令規定情形:
1.事業單位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
2.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雇主倘因為以上4種情形之一,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依法必須要報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且要在30日前通知受僱者;此外,也應該要依照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60004/

很明確的您主管已經違法勞基法了,至於您的私人物品最好收起來避免新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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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您描述的情況看來,其實你也做了選擇,那就是保護了自己的權益。這並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根據您提供的資訊,你也必須認清你所在的公司文化可能真的會介意。

那麼,對於該如何順利復職這問題,或許你可以改變一下思考的角度,變成思考如何成為市場/公司需要的人才?

我會建議在育嬰留停的期間,持續抽空學習,增進工作所需的能力。除此之外,若有想要留在原公司,也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回想先前工作上有沒有哪些值得改進的點,並且這些點是可以為公司帶來效率或效益的,這都會成為你的武器。

最後希望你知道,這是一個過渡期,也是一個機會,讓你更好地準備自己,無論最終如何,重要的是保持積極和開放的態度與彈性,以迎接未來的挑戰。

以上的建議希望有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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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育嬰留停期間,若該職務的工作內容必須仍要有員工處理,公司是可以找一位產假代理人來負責該職務的工作。
但該公司處理的方式,讓您感覺沒有被尊重,應告知卻未告知,讓您感受不舒服,是可以理解的。

接下來若您想要復職,首先需要先安頓好小朋友的照顧,請家人幫忙、托嬰、保姆協助等,安頓好後,規劃好復職的時間點,並連繫公司HR,讓他了解您後續的規劃,並請HR提供相關需要準備的資料。另外,您也可以口頭向主管告知您的規劃,表示對他的尊重。

其實復職不是難事,相關作業都有合法合規做,若公司也是合法的公司,是不會有問題的,如真的遇到問題可電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做勞工法令及相關諮詢喔。祝您順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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