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無溝通,隨意調動班別
1.在無任何溝通狀況下通知調廠區,因無法配合調動,回原本廠區後,又被調對班支援,但支援時間已超過,現在提出回原職原班別,卻被主管拖延時間,並告知那是前任主管的問題,現老闆不清狀況,所以一直拖時間,請問這是職場霸凌嗎?
2.因公司有內部轉職機會,我也得到面試成功的通知,但原主管再未告知情況下,拒絕新單位的調職,並換一個人選給對方,這樣是在剝奪我的工作機會嗎?
您好,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以下五項原則:
1.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3.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4.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5. 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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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將您調廠區-->您無法配合,回原廠區-->調對班支援-->您提出回原職原班(被拖延) ,請問這是職場霸凌嗎?
看起來,不是唷!建議主動跟現任主管溝通,依公司的營運策略,自己該如何配合組織調度,展現工作的熱情、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
B.原主管未告知,拒絕新單位的調職,這樣是在剝奪我的工作機會嗎?
公司內部轉調單位,需要新/原單位主管都同意,且完成內部調任流程。所以原主管有權回絕調職,這不算剝奪工作機會。建議主動跟現任主管溝通,自己該如何於現有單位發揮所長,才能協助組織達成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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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提出討論,祝 職涯順利!
依據你的描述看來,你跟你的直屬上司溝通有些許問題,建議你要先思索問題在哪裡,進而找到解決方法,一般職場上調動單位,都會經由原單位主管與新單位主管雙方同意方能調職,目前你的公司規章制度是如何寫的,建議你要先進行查證,再行判斷是否合法,以上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