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被主管要求總機要提前30分鐘上班,有合理?
剛到職1個禮拜多,想說公司上班時間是9點到就可以,所以我大約都55分到公司,讓自己有5分鐘整理儀容時間,大家也都這樣吧(?)
不過呢,我的主管就在兩天前告訴我,總機應該要8:30就到公司,因為要夾報紙、整理咖啡機、裝茶水,整理會議室,要在9:00準時就定位,向各位同事說早安。
當下我也就點頭表示說,好~知道了。事後跟朋友說,朋友都覺得不可思議,為何總機就要比一般同事提前半小時上班,況且提前半小時還沒有加班費。
所以,想上來問問各位大家認為9:00上班應該要幾點到呢?還是真的是要看職位不一樣就該有不一樣的上班時間?
若被告知要提前半小時上班,是不是要要求加班費?
by不希望自己權益損失新人
Hi 你好,
你可以參考以下文章, 總括來說如果每天提前 30 分鐘上班是雇主的要求, 則應視為工作時間,提早上工的時間加上同日的其他工作時間,如果超過法定正常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屬於加班,雇主須給付加班費。
但我想公司會希望你提早到應該也其工作上的需要, 另外一個解法是每天提前30分鐘上班, 也提早30 分鐘下班, 這樣就沒有加班費的議題.
希望對你有幫助
https://blog.104.com.tw/working-hours/
您好
總機工作基本上是服務性質,是公司門面,也是比較初階的工作,好好的做、把每個任務充滿熱忱的完成、待人貼心和做事細心,應該有機會內調公司內部其他工作。以我自己工作經驗來說,越不和公司計較「權益」、「利益」收穫最大的反而會是自己。我們會算,公司往往比我們還會算,要算的應該是有沒有學習機會、從每天一樣的工作中能如何優化讓自己聰明的工作、總務初階雖初階,如何做到無法取代。有句話和妳分享「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會忠心」,主管的要求對我來說並非不合理,因職務需求早點到公司本來就是正常!當然,依勞基法,您是完全合理可以要求提早下班或是申請加班費,看您自己怎麼和主管協調囉!另外,九點上班,建議提早留個15-20分鐘到公司,避免塞車或有什麼狀況,容易遲到!
以上提供您參考!
您好
按您的描述,主管要求您提早30分鐘上班,這是屬於加班的。
看是否能與主管討論讓您調整班別提早30分鐘上班,也提早30分鐘下班,才不會有加班的問題產生。
畢竟若檢查打卡紀錄,加班的事實就很明顯,但若沒有給付加班費,雇主是會被罰款的。
以上提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