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癲癇
1.被砍班
2.從小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癲癇真的不適合在職場工作嗎?為什麼公司知道我有癲癇後就把我辭退,難道從小生病就真的不能工作了?
3.在入職時已告知上司我有身障手冊,但他說可以接受,後來覺得我病發太嚴重沒辦法讓我繼續上班,所以被砍班
有的工作則是直接把我辭退,不讓我繼續工作
這算職場霸凌吧?
4.有身障手冊到底哪裡錯了?我只是輕度還不到重度,又不是完全不能工作
5.我知道萬一在職場上癲癇發作是公司要負責,但我只有下班跟休息的時候才會發作,
比較常發作的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至從搬到台中之後癲癇就沒發作過也在吃藥控制,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也是
6.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癲癇只要吃藥控制病情就會越來越好,為什麼很多公司就是不能接受?
回答 1 則
1 你從小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與癲癇,持有身障手冊,明明努力工作也藥物控制中,卻仍遭公司辭退與砍班,質疑是否遭職場歧視。
2 有病不等於無能,只是需要不同的支持與理解。
3 很多公司不是不能接受,而是不願意花時間了解。
4 拿身障手冊沒錯,它是你的權益與保障。
5 砍班與解僱若無正當理由,恐怕已觸犯就業歧視法。
6 可向勞工局申訴,保護自己、也讓制度更進步。
7 與其強求冷漠環境接受,不如找願意包容的職場。
8 公部門、社會企業或庇護工場是較友善的起點。
9 也可培養單打獨鬥的技能,如接案、創作、自媒體。
10 重點是發揮長處,不讓病情定義你的人生。
11 請記得:身體條件不是錯,社會歧視才是真問題。
12 祝福你找到真正尊重你價值的工作環境,加油!
問題還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