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9/6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特別休假未休完結算問題
前輩好
想問請問今年9/1滿一年開始會有七天特休
但我今年三月滿半年,三天的特休都沒休到
請問是這三天未休完的特休,是今年12月年底,雇主才會問我是不是要延至或者折現嗎?
1 問題概要:
您的問題涉及特休結算,包括今年9/1後新增的七天特休以及之前半年未休的三天特休,關於這三天特休是否會在今年12月年底時由雇主提出延伸或折現的問題。
2 特休基本原則:
特休是勞工的權益,根據《勞基法》,滿一年工作後可享有七天特休,但滿半年後也有特休的資格,且可由勞工自行選擇休假或折現。
3 特休休假選擇權:
根據勞基法,特休通常應由勞工自主選擇休假時間。這表示,您可以選擇在適當的時間休三天特休,不必等到年底。但需提前與雇主協商確認休假時間。
4 折現選項:
如果您選擇不休特休,雇主在年底時可能會提出折現的選擇。這意味著您可以選擇拿到相當於未休特休工資的金額,而不是實際休假。
5 協商與通知:
請確保在選擇特休休假或折現前,與雇主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建議您提前告知雇主您的選擇,以確保雙方都了解休假安排。
6 提前確認政策:
最好的做法是瞭解您的公司特休政策,以便明確了解特休的選擇和程序。如果有疑問,可以諮詢公司的人資部門或法律專業人士。
7 祝福您:
祝福您在特休的選擇上能夠達成滿意的協議,並享受您應得的休閒時間。如果有任何其他問題,請隨時提出。
您好,可以直接詢問主管喔或者人資。
依法令來說滿半年給三天,若沒休完是要折現的。
3月滿半年至2023/09若沒休完的時數要折現。
2023/09的又會給七天特休,若在2024/08底沒休完也是要折現。
但每個公司做法不一樣,有些員工可以申請遞延一年,有些是公司規章就寫延遞一年(要經勞資同意)
所以還是建議直接問會比較清楚呦~
建議您可先行詢問HR,有時可能是系統漏算您三天特休,確認後會比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