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最近面試幾家大公司都要先簽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才能安排面試,因為還在職,好奇面試公司會文件簽名後就開始調查嗎?
因為同時面試很多家公司,也擔心前公司會收到很多個背景調查
想問一下 是否可以要求等確認有offer letter在簽署
或是大家實務上 是一旦簽署就會開始調查嗎?
另外是之前公司 有一兩份跟前主管是有點不愉快的 也很擔心被查出來
請職場前輩幫忙給一些建議,謝謝
您好
面試時有些大公司都要先簽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法律來源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提供您法條參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50021&flno=19
所以您無需太過擔心,有這麼做的企業,在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您。
至於「之前公司 有一兩份跟前主管是有點不愉快的」,或許是您離職的原因,也有可能會在面試時被問及。
我給您的建議,誠實為上,不涉及他人隱私或攻擊,而是以自己職涯發展規劃、對自己未來期許的方向來回答。
祝褔您一切順利。
您好:
這個聲明有些時候只是例行公事,不一定會去調查,主要是看職務類別如財務類或主管職需要做徵信使用別太介意,但有工作跟主管處的不好,這對調查上有時會被扣分,在面試前要有好的說辭,也要有改善方案,以上提供參考,祝福求職順利。
1 你的問題大意:面試需簽署【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擔心簽名後公司是否會立即進行背景調查,以及如何處理可能的負面影響。
2 背景調查流程:大部分公司背景調查在offer letter發出後才會進行。
3 提前溝通需求:你可以詢問公司是否能在確認錄取後再進行背景調查。
4 避免過度擔憂:許多公司只調查基本資訊,未必深入追查前公司細節。
5 誠實面對問題:若被詢問前主管評價,可主動說明當時的挑戰及成長。
6 多數情況常規調查:企業通常僅核實學經歷與主要工作表現,細節可能略過。
7 簽署文件無害:簽署聲明是法律要求,僅代表公司有權依程序調查。
8 提高正面印象:面試時專注展現自信與能力,減少企業對細節調查的依賴。
9 過多查詢無必要:若同時應徵多家公司,背景調查多集中在錄取時才啟動。
10 前主管不愉快影響:強調自己後續的專業表現與合作態度,避免過度關注負面經驗。
11 求助專業建議:若仍擔心,可諮詢職場法律專家了解權利與義務。
12 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