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15 小時前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最近面試幾家大公司都要先簽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才能安排面試,因為還在職,好奇面試公司會文件簽名後就開始調查嗎?
因為同時面試很多家公司,也擔心前公司會收到很多個背景調查
想問一下 是否可以要求等確認有offer letter在簽署
或是大家實務上 是一旦簽署就會開始調查嗎?
另外是之前公司 有一兩份跟前主管是有點不愉快的 也很擔心被查出來
請職場前輩幫忙給一些建議,謝謝
回答 2 則
您好
面試時有些大公司都要先簽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法律來源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提供您法條參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50021&flno=19
所以您無需太過擔心,有這麼做的企業,在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您。
至於「之前公司 有一兩份跟前主管是有點不愉快的」,或許是您離職的原因,也有可能會在面試時被問及。
我給您的建議,誠實為上,不涉及他人隱私或攻擊,而是以自己職涯發展規劃、對自己未來期許的方向來回答。
祝褔您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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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個聲明有些時候只是例行公事,不一定會去調查,主要是看職務類別如財務類或主管職需要做徵信使用別太介意,但有工作跟主管處的不好,這對調查上有時會被扣分,在面試前要有好的說辭,也要有改善方案,以上提供參考,祝福求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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