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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3/4/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第一份工作時間過短是否要在面試時主動提及?

各位職場先進們好,我近期碩士畢業,也拿到第一份國貿助理相關工作,可是做不到一個月就離職,所以我沒有主動放在履歷上。想請問如果面試新公司的國貿人員的相關工作,需要填個人資料表的話,是要填寫第一份的工作經歷嗎,還是等對方問再主動講就好?
因為我考量到不講等別人問,會有誠信的疑慮;而我主動講,新公司可能會對我的抗壓力和能力有打折扣的疑慮存在,而降低面試成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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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您好!

若是未滿一個月的正職工作,較不建議放在履歷中。除非離職的原因,您能很清楚地敘述明白,並且這個原因對您是較為有利且加分。

若您是較為重視誠信的應徵者,那麼可以先想清楚若人資主管問起時,該份短暫工作的正當離職原因,並且能讓人資主管理解相關訊息。

人資主管針對這份短暫工作一定會詢問,並且新公司對您的抗壓力與能力就某些層面來講也會產生疑慮,所以您的離職原因是您要思考清楚並且能敘述說明的重點。

以上,小小意見提供給您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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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一個月不到的工作經歷我們也不會建議放在履歷上;但如果你本身非常重視誠信,也不想覺得自己是在說謊隱瞞,那麼其實在填個人資料表時可以主動填寫,並在面試過程中說明前份工作的離職原因,只要原因是正當的,比方說明明面試A工作,入職後才發現實際是B工作之類的,這都不會有什麼太大問題。

當然離職原因稍加修飾一下也無妨,不過誠信在我們用人主管來看其實是很棒的美德唷;至於擔心抗壓力被質疑,也可以具體提出過往人生經歷中有什麼高壓的情境,而你有處理好以及如何處理的例子。

加油!祝你找到喜歡也合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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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日安:

第一份工作時間過短是否要在面試時主動提及?

未滿三個月,其實都不建議放上。

若你有正面的原因說服人資,你放了說不一定加分喔

以上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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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主動提出,而且把所學到看到的轉為實際的工作經驗,且針對未來新工作能有幫助的學習經驗,化劣勢為優勢,至於時間短的問題,就解釋剛畢業還在摸索方向,通常面試者對新鮮人都可以理解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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