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前一份工作只有四個月,不知道該不該呈現在履歷上?
您好,我是去年社工系畢業生,一畢業銜接當兵,而後就職社工,很喜歡這份工作,而我也很盡心盡力在這份工作上,卻被告知未通過試用期。
而下一份工作主管問的時候,我該照實講嗎?還是隱瞞呢?
回答 5 則
您好,
照實填寫應該沒有什麼關係,因為新鮮人本來就有蜜月期,至少是一兩年的時間,實際的參與工作才能找到摸索到正確的方向,但是過了兩三年以後一定要確立自己的方向,累積你的經驗,變成你的專業,這樣子才會有好的職涯發展,以上分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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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工系畢業生,一畢業銜接當兵,而後就職社工,很喜歡這份工作,而我也很盡心盡力在這份工作上,卻被告知未通過試用期。而下一份工作主管問的時候,我該照實講嗎?還是隱瞞。
2. 工作四個月未通過試用期,四個月經驗要寫,人資查得到。
3. 離職原因跳脫試用期未通過,以個人因素選擇離開,若說明試用期未通過,您的面試困難度,瞬間爆增。
4. 這一小步的失誤,試用期未通過,並不影響往後的工作,但需要了解是什麼原因讓您試用期未通過,有則改之。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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