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不到半年的工作經歷會放上履歷?
到職約4個月,目前在職中找工作,
思考是否在履歷中放上這個份工作
若不放上會在錄取公司繳交資料時出現不同公司的離職證明
放上了會讓人質疑妳若到職了又離職想法
我的說明會是在前面4個月中,我學到這間公司的產品知識,並且也與主管嘗試解決問題,但我還是想以教育訓練的職涯為主
想詢問各位前輩,若是這種說法身為面試官的您,會怎麼看待呢?
回答 5 則
你好:
1、在職中,期間短是否要秀出來,你自己決定,因為人資或用人主管會詢問空窗期在做甚麼?
如果現在找的工作跟在職中相關,建議秀出來,有加分,但人資會問為什麼這麼短時間要離職?
2、企業不一定會要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如果有要,最後一個工作寫甚麼公司就提供那一家的離職證明。
2人拍手・
1.到職約4個月,是否在履歷中放上這個份工作......不需要,類似打工性質。
2.前面4個月中,你只是學到這間公司的產品知識。不認為主管會與新人嘗試解決問題。.....所以不用提。
3.想以教育訓練的職涯為主......直接找這方面的公司投履歷。
您好,
探索不同的職業,親身經歷過後發現不是自己要的,這樣的說法職缺單位是可以接受的,不用太擔心,應該擔心的是教育訓練的職能有沒有準備好,那才是決定會不會錄取的關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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