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擔任麵包店門市,但安排我支援其他分店能拒絕嗎?
目前擔任麵包店門市人員,,當初面試有提到會需要支援其他分店,也有提到不會去很遠的門市支援很久,也有說這部分是可以談的,但現在要分派我到通勤需要1小時的分店半個月,我有向主管反應只能去幾天,沒辦法半個月都這樣通勤,身體會吃不消,但主管依舊堅持以公司為主,還氣憤到處和其他同事說本來就該以公司為主,覺得自己被主管霸凌
回答 5 則
是可以拒絕,但建議
合理的調動是配合,不合理的調動就可能引起同仁的反彈與離職,最後適得其反,公司新門市少了門市人員/舊門市也少了員工。
我的建議是,需跟主管說明(換個表達方式)
明確清晰的跟主管表達
1. 清楚說明自己無法太大調動的原因
2. 請主管諒解,體諒
3. 說明自己的底線與界線
也「傾聽」主管的說明,尋求折衷的解決方案(如其他同事也能協助幫忙門市支援),若什麼辦法都沒法改善,才考慮轉職的想法。
以上小小建議提供參考。
分享提供給你,在勞基法中「異動五原則」有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296/28340/28342/28362/47092/post
3人拍手
先好好溝通,說明你的原因,看能不能相互配合。
若公司有所堅持,那妳自己就要有所評估,面試時有說會需要支援,代表公司持續在缺人力,支援其他分店不會是爾發性的狀況。
2人拍手
1.既然面試時有說明,自當配合;如未說明,亦當儘力配合公司調度。
2.但從提問者敘述的內容來判斷,應是提問者與主管之間關係緊張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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