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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宏
2/21 14:4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我有疑問 感覺怪怪的 薪水是不是少給

一個月上22天 算最低月薪實領
勞健保資方全出 本來只有休假七天 額外多給一天八天
然後國定假日都沒有多給 說用假抵掉了
這是正常的嗎
一天上10小半 一個小時休息時間 
還說服務業沒有加班費

  總覺得哪邊不太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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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您好
薪資會有薪資條 ,如對內容有疑問 ,建議直接詢問相關單位 ,HR或薪酬人員 ,例如勞健保自付額費用 ,例如薪資計算 ,例如獎金計算 ,公司應該也必須提供 ,就算勞工局來查 ,也是會請公司提供薪資的計算方式 ,建議你還是要先循公司內部來處理 ,如果公司未回覆 ,你在尋求外部來處理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https://ehr.104.com.tw/104ha_blog/news/salary-calculation-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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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則回覆

你直覺是對的,這裡面好幾個點都不太對。我直接幫你拆開講清楚(以台灣《勞動基準法》為準)。

① 「服務業沒有加班費」這句話是錯的
服務業一樣適用勞基法。

只要超過正常工時,就是加班,就要給加班費。
沒有「因為是服務業所以沒有加班費」這種說法。
這句話本身就很可疑。

② 一天上 10 小時(扣 1 小時休息)
你實際工作 9 小時。
正常工時是:
每日 8 小時
每週 40 小時
👉 你每天多 1 小時 = 那 1 小時就是加班。

加班費算法:
前 2 小時:1.33 倍
再來 2 小時:1.66 倍
如果他沒有給,那就是違法。

③ 國定假日「用假抵掉」是否合法?
國定假日如果你有上班:
要嘛給 雙倍薪
要嘛事前講好「調移」並且有排休補假
但不能事後說:「就當作放假了啦。」

而且:
👉 調移假日必須事前公告
👉 不能隨便拿普通休假去抵國定假日
如果國定假日上班卻沒有雙倍薪,那也是問題。

④ 「勞健保公司全出」

這句話聽起來很佛,但其實:
勞保、健保依法本來就是公司要負擔一部分。
那不是福利,是法律義務。
不要被這句話轉移焦點。

⑤ 月休 7 天 → 8 天
現在法規:
每 7 天要有 1 天例假 + 1 天休息日
一般來說一個月要休 8 天以上(依週數算)
如果只有 7 天,是有問題的。

我幫你整理一下可疑點
✔ 每天 9 小時 → 多 1 小時應該算加班
✔ 說服務業沒有加班費 → 錯
✔ 國定假日沒多給 → 高機率違法
✔ 休假天數可能不足
✔ 用「公司幫你出保費」模糊焦點

關鍵問題問你
薪資單上有沒有「加班費」這一欄?
國定假日你有實際上班嗎?
有沒有簽「變形工時」?

查看4則回覆

Check your 出勤記錄;
當面和 HR 理一遍;
不要擱著, 心裡就是有著不痛快的感覺;
如果被黑了, 看是反映給你直屬主管告知,
否則, 就做好跳槽準備; 有機會就閃人;
不須為一個沒誠信的企業打拼.
That is all.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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