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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0/17 21:5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派遣作業員滿半年的特休

想請教各位,我在公司做派遣剛剛好滿半年轉正職,那因為更改雇主後,(原雇主應該是派遣公司),那3天特休是沒有了嗎?還是可以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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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如果從派遣公司轉到企業公司裡面成為正職,因為是屬於顧用關係的轉換,雇主不同。
因此從轉正的日期往前回推到入職日這段期間都屬於在派遣公司,而這段期間如果是小於半年的話,那不會有這三天的特休。反之,如果期間是大於半年的話,那麼派遣公司就要給予3天的特休或是折換成薪資。

不過,實際的情況仍要以勞動部為主,
如果有其他細節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打給勞動部詢問,比較有法源依據哦!

以上,小小建議提供參考!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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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雇主(派遣公司)依據勞基法規定滿半年有三天特休,一般公司會給假,或者有折現(發薪資),擇一辦理, 請直接跟原公司聯繫詢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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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天數的歸屬與是否延續
1.在派遣公司任職期間(前半年)
根據《勞基法》第38條第1項,工作滿6個月未滿1年者,有3天特休。
所以你在派遣公司那半年是「已經產生3天特休」的資格。

2.但特休不會自動帶到新公司
因為雇主不同(派遣公司 ≠ 用人公司),
原本的勞動契約已結束,特休權利也隨契約終止而消滅。
所以轉正後要重新從「新公司」起算年資。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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