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4/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請問離職後的薪水給予

目前已經離職了,想請問因為我離職沒有提前講,一些個人因素當天才提離職,雇主會因為這樣不算月薪給予時薪嗎?另外,會因為這樣而假日/連假不算薪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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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薪資一定是結算到你的最後工作日,
要注意的是,
許多公司會將月薪總額拆解成許多項目 ,例如:本薪、全勤獎金、交通補助、職務津貼、三節獎金等 ,而在人資實務領域中,這些項目又可區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 ,若雇主因為員工離職當月只做幾天 ,而只用底薪、本薪做計算離職薪水 ,恐怕會有少算薪資的可能.
正確做法應將固定薪資、經常性給與工資納入計算基準 ,因此 ,包含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包含加班費)、每月固定發給的全勤獎金、職務津貼等都要列入月薪計算基準 ,再來進一步計算當月請休假天數及應扣薪資.
如果你對收到的薪資有疑慮 ,還是可以打電話回去詢問(以避免誤會),
另外要提醒一下,
雖然不知道你是做了多久提離職,
根據勞基法規定,不管是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勞工,員工要離職時,必須依照自己的年資狀況,遵守不同的預告期間義務.
不定期契約:
(1)工作滿3個月、未滿1年:10天前預告.
(2)工作滿1年、未滿3年:20天預告.
(3)工作滿3年以上:30天前預告.
因為你的職場生涯還很長 ,雖然離職的人最大 ,但你自己也要注意 ,易位思考一下 ,如果一個人都當天提離職 ,然後另一個人就被臨時要求要跟你交接 ,那要跟你交接的人手頭上有自己的業務 ,然後又莫名其妙要接一堆事(雖然不一定之後就是全部都是他在做) ,那他心裡不是很OS...
如果你是被交接的人 ,自己接手的業務也希望是清清楚楚的吧 ,如果東西都不清不楚交接給你 你接的也會很辛苦(痛苦),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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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簡要兩點回覆:
1.雖然沒預告,當天提離職,但勞動契約還是當天終止,薪水還是要依約結算到離職日,原本用月薪算就一樣用月薪算,頂多依比例,雇主不能未經勞工同意單方變更為用時薪算,如發現有短發,可以主張雇主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的工資全額給付原則。
2.薪資既然是算到離職日,離職日前的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該依法算的就依法算。
希望以上資訊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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