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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4/4/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試用期內能當天就離職馬上走嗎?

在試用期間找工作,找到就會立即當天就離職,不等下班收拾完直接走人嗎?因為目前的工作內容跟面試談的不太一樣,所以有空閒和下班時,就開始找新的工作,不知大家在試用期內(三個月內)找到新工作的話,就直接當天走人嗎?

還是說職場有什麼潛規則,特別是規模大的公司,不能當天就走,以免黑掉呢?還是希望做到好聚好散…還是說最好給個一星期給公司緩衝時間呢?但也怕自己太多事,惹毛公司,怕公司覺得要離職還不快滾,還再講五四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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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您好,建議走完公司規定的離職程序在離開,江湖在走,名聲要有,要留些好的給人探聽吧!提供幾個觀點,您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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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務面:
勞基法(第15條)規定,離職都應提前告知雇主。但勞基法(第 16 條)規定,年資未滿 3 個月,不用預告期。所以(當天提離職,當天下班走人),是可以的唷!

2.實務面:
如開頭所說,每間公司都有離職程序要跑,特別是規模大的公司,通常會更注重行政程序。建議先向主管提出離職,並請教離職程序如何完成,等完成交接後在離開,這樣對自己也有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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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提出討論,祝 職涯順利!

5人拍手

您好,每間公司的狀況不同,所以做法不盡相同。最好的方式,還是提前說,至於離職的日期,可以的話就配合公司。有機會在當天走,不過有些公司會希望找到新人再讓人離開。不需要預設太多想法,能提早說就能讓公司有多一分的準備。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3人拍手

您好,

在試用期間找到理想的工作,想要離職,還是要依照公司規定。
雖然試用期間相信沒有重要的工作需交接,但是也能看出一個人負責任的態度。前提是您要先口頭告知主管,表達想離開的期望日期,跟主管協調並取得核可,千萬不要以為沒有事情可以交接就直接走人了。

踏入社會,任何的言行舉止以及去留,都會留下軌跡,所以要讓自己走過的路是光明正大,要給人一個正面評價。有時候世界很小,這一離開未來可能輾轉的還有機會再相逢。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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